双面人心
杰克·伦敦（美） 著
外研社编译组 译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北京
2012年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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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界还年轻的时候
形体的永恒
世界公敌
疑犯从宽
流口水病房的故事
再见，杰克！
当世界还年轻的时候
第一节
他是那种很安静很镇定的人，在墙头上坐一会儿，聆听潮湿夜色中潜藏的危险的征兆。
但他的听力陡然下降，他几乎什么都听不到，只听见风吹过看不见的树木发出的萧萧声和树枝晃动时叶子发出的沙沙声。
被风驱赶着的浓雾弥漫开来，他虽然看不到这雾，但它的湿气吹到了他的脸上，而且他坐着的墙头也是湿的。
他悄无声息地从外侧爬上墙头，然后又跳到内侧的地上，仍旧没弄出一点声响。
他从兜里摸出一根手电筒，却并没有用它。
路很黑，但他并不急于照亮它。
他手里握着手电筒，手指放在按钮上，在黑暗中前进。
地上软绵绵的，踩上去很有弹性，到处都是枯萎的松针、树叶和菌类，很明显已经多年没有人和动物来过了。
叶子和树枝擦过他的身体，可是因为天太黑了，所以他也躲不开它们。
不久，他便把手伸在前面摸索着走，接着，他那伸出的手不止一次地碰到大树坚固的树干。
他知道自己身边全是这种树，也感觉到它们在各个角落若隐若现，而且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自己似乎很渺小，周围巨大的树木都在向他倾斜，像是要压扁他。
他知道远处就是那座房子，他希望能找到一条轻松通向它的小径或是蜿蜒小路。
有一次，他发现自己被困住了。
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走，要么是摸到树枝和树干，要么就撞上灌木矮丛，直到似乎无路可循。
接着他打开灯，谨慎地照亮脚下的地面。
他缓慢地、小心地移动着手电，照亮自己的周围，这束白光照亮了他前进路上所有的障碍，分毫毕现。
他看见巨大的树干中有个洞，然后就穿了过去，然后关上手电筒，踩在干干的路面上。由于那路面上方全是浓密的树叶，因而没有被雾水打湿，表面是干的。
他的方向感很强，他知道自己正朝房子的方向走去。
接着就发生了那件事——出人意料、不敢想象。
正下落的脚踩在一个软软的活物上，在他的重压下那东西哼了一声。
他跳到了别处，蹲在一边准备再跳到别的地方，紧张地等待着不明物的袭击。
他等了一会儿，琢磨着是什么动物从他的脚下爬起来，现在却悄无声息，没有一点动静了。它肯定也正蹲在那里等着，和他一样紧张而又期待。
这种紧张的气氛变得令人难以忍受。
他把手电筒举在身前，按了下按钮，看了过去，接着就恐惧地大声尖叫起来。
他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各种动物，从受惊的小牛、小鹿到凶猛的狮子，可是对自己看到的这个东西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在那一瞬间，他那小小的探照光，强烈而明亮，向他展示了一个他一千年都不会忘记的——人，巨大的体型，白皙的皮肤，黄色的头发，黄色的胡子，光着身子，只穿一双软面棕色鹿皮鞋，还有一件山羊皮似的东西挂在他的腰部。
他的胳膊和腿是光着的，肩膀和大部分胸膛也是。
他的皮肤光滑无毛，但因为风吹日晒而呈棕色，皮肤下面是打结的健壮的肌肉，就如同一条条肥蛇。
只有这些，虽然出乎意料，但不足以让那个男人尖叫。
让他害怕的是它脸上露出不可名状的凶残，蓝眼睛里闪着野兽般的光芒，在灯光的照射下并不显得晕眩，胡子和头发上缠粘着松树针，巨大的身体蹲在那里，正准备跳向他。
实际上，在他看见这一切，还在尖叫的那一瞬，那东西就跳了过来，他把手电筒朝它砸了过去，自己则跌倒在地上。
他感觉那个东西的双脚和胫骨撞到了他的肋骨，接着他跳起来然后又躲到一边去，而那时那东西猛地跳起又重重掉进矮树丛里。
跌落的响声消失后，那男人停下来，伏在地上等着。
他能听到那东西走来走去地搜寻他，便不敢乱动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
他知道他自己不免会压着那灌木丛，然后又被它追逐。
他曾掏出左轮手枪，不过又改变了主意。
他镇定了下来，希望能够悄无声息地逃脱。
有几次他听到那东西拍打着灌木丛找他，有时候它也会停下来听听动静。
这让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他的一只手正放在一块死木头上。
他先仔细地在黑暗中摸索确认有抡动胳膊的空间，接着就举起木头扔了出去。
木头并不大，所以滚得很远，落进灌木丛时还发出很大的声响。
他听到那东西跳进灌木丛，与此同时，就稳稳地爬走了。
他手脚并用地小心翼翼地慢慢向前爬行，直到膝盖被湿透的菌类弄湿。当他想听听动静的时候，只能听得到风的呜咽声和雾水从树枝滴落的声音。
他一点也没有放松警惕，笔直地站着，然后朝石墙走去，从墙上翻了过去，然后落在外侧的公路上。
他在一片灌木丛里摸来摸去，拽出一辆自行车，准备骑上去。
正当他用脚转动齿轮，想把另一个脚蹬调整到合适的位置时，他听到砰的一声，很明显是一个笨重的身体轻盈落地的声音。
他等都没等，立刻跑了起来，双手抓住车把，直到他能够跨上车座，踩住脚蹬，开始冲刺。
他能够听到身后土路上咚咚咚快速的脚步声，可他躲开并甩掉了它。
不幸的是，他开始朝着远离城镇的方向骑去，还冲着地势更高的山区骑去。
他知道，在这条路上没什么交叉路。
唯一能够回去的路径必须要经过那个可怕的怪物，可他没有决心去面对它。
半小时后，他发现自己正在一条越来越陡的斜坡上，于是就下车了。
为了更安全，他把车丢在路边，爬过篱笆来到一个他以为是沿山牧场的地方，然后把一张报纸铺在地上，坐了下来。
“天啊！”他大叫了一声，抹着脸上的汗水和雾水。
“天啊！”他又说了一遍，一边卷了支烟，一边思考着怎么回去。
可他没打算往回走。
他下定决心不在黑暗中走那段路，他蜷起腿把头靠在膝盖上打盹，等着天亮。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只小郊狼汪汪的叫声吵醒了。
他向四周望了望，在身后的山崖上发现了那只郊狼，他还注意到了夜色的变化。
雾散了，月亮和星星都出来了，连风也漫漫停了。
加利福尼亚的这个夏夜变得格外宜人。
他试着继续打个盹，可郊狼的叫声干扰着他。
在他半睡半醒的时候，他听到了狂野又恐怖的唱歌声。
他环顾四周，发现郊狼已经不叫了，那会儿正沿着山脊逃跑，在它后面，是他在花园里碰到的那个赤裸的动物，它已经不唱歌了，正全力追赶着那只郊狼。
那是只小郊狼，当它就要被追上的时候，他们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了。
那男人如受寒一样发着抖，他开始跑起来，接着从篱笆上爬过去，骑上了他的车子。
他知道这是他的机会。
那个吓人的怪物不再夹在他和米尔山谷之间了。
他飞快地骑车下山，可就在山底拐弯处浓密的树荫下，他遇到一处坑洼，并头向前从车把上方摔了出去。
“我今晚运气真不好。”他咕哝着，一边检查车子上摔坏的前叉。
他扛着坏了的车子，艰难地往前走。
最后，他来到了石墙边，对自己的遭遇半信半疑，于是在路上寻找痕迹，然后就找到了它们——鹿皮鞋印，非常大，脚趾处的泥土是深陷的。
就在他弯腰去观察鞋印的时候，他又听到那可怕的唱歌声。
他看过那东西追逐郊狼的场面，知道自己直接跑是逃不掉的。
他根本没有试图逃跑，只是躲在公路外侧的阴暗处。
接着，他又看到那个像裸体男人一样的东西，轻盈快速地跑着，边跑边唱着歌。
然后，它在他的对面停了下来，他的心跳都停止了。
可是它没有朝他的藏身处走去，而是跳到空中，抓住路边树上的树枝，像只猩猩一样从一根树枝快速地向上摆动到另一根树枝。
它摇摆着跃过那座石墙，比墙顶还高了十二英尺，抓到另一棵树的树枝上，然后跳到地上，不见了。
那男人疑惑地等了几分钟，然后动身离开了。
第二节
戴夫·斯洛特挑衅地靠在阻拦他去詹姆斯·沃德先生私人办公室的桌子上。詹姆斯·沃德是沃德诺尔斯公司的高级合伙人之类的。
戴夫生气了。
外面办公室的每个人都怀疑地打量着他，正对着他的那个人更是一副怀疑的表情。
“你就告诉沃德先生这件事很重要。”他敦促道。
“我告诉你他正在作指示，不能被打扰，”只有这样的答复，“明天再来吧。”
“明天就太晚了。
你就快点去告诉沃德先生这是生死攸关的事。”
秘书犹豫起来，戴夫抓住这个有利条件。
“你只要告诉他我昨晚穿过了米尔山谷的凹地，现在有点事想告诉他。”
“名字？”对方问道。
“名字并不重要。
他不认识我。”
当戴夫被引进私人办公室的时候，他的精神还处于战斗状态；可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白人坐在转椅上，从向速记员作口述转向他的时候，他的态度突然变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还暗暗地生自己的生气。
“您是沃德先生？”戴夫的问话带着一丝愚蠢，这让他自己更生气了。
他从没打算过要这么做。
“是的。”这是回答。
“那你是？”
“哈里·班克罗夫特,”戴夫撒了个谎，“您不认识我，我的名字也不重要。”
“你捎话说你昨晚在米尔山谷？”
“您住在那儿，对吗？”戴夫反问道，怀疑地望着记录员。
“是的。
你要见我是有何指教？我很忙的。”
“我想单独和您谈谈，先生。”
沃德先生快速而锐利地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然后做了决定。
“几分钟就好，波特小姐。”
那女孩站起身，收拾好她的笔记，出去了。
戴夫怪异地望着詹姆斯·沃德先生，直到那位绅士打断了他刚开始的思绪。
“怎么回事？”
“我昨晚穿过米尔山谷。”戴夫困惑地开始讲述。
“我已经听过这句了。
你想干什么？”
戴夫走上前，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坚定，让人难以置信。
“我就在你家附近，我是说，或者说在你家的院子里。”
“你在那儿干什么？”
“我本打算闯进去。”戴夫十分坦率地说。
“我听说您一直独居，家里只有一个中国厨师，这对我来说很有利。
可是我没闯进去。发生了点事阻止我没能进去。
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
我是来提醒您的。
我看见一个野人在您家院子随意出入——一个十足的魔鬼。
他能把像我这样的人撕成碎片。
他逼得我拼命地跑。
值得一提的是，他没穿衣服，爬起树来就像只猴子，跑起来像只鹿。
我还看见他在追赶一只郊狼，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上帝啊，他就快追赶上那只郊狼了。”
戴夫停了一下，想看看他的话会产生什么效果。
可什么效果都没有。
詹姆斯·沃德安静而好奇地听着，仅此而已。
“很特别，很特别。”他嘟囔着。
“野人，你是这么说的吧。
那你为什么跑来告诉我？”  “提醒您要小心。
我自认自己并不那么好对付，可我不主张杀人......
那是没有必要的。我觉得您处在危险之中。
我认为自己应该提醒你。
说实在的，那是赌博。
当然，如果你想为我的麻烦补偿点什么，我也接受。
我也这么想过。
可是我不介意你是否送我东西。
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来提醒你的，完成我的义务。”沃德先生思考着，用手敲着桌面。
戴夫注意到他的手很大，很有力，虽然晒黑了点可保养得很好。
他又注意到刚才就吸引他眼球的东西——一只眼睛上方的额头上贴着一小条肉色的薄橡皮膏。
强行进入他大脑中的想法仍然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沃德先生从衣服里面的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美元，递给了戴夫。戴夫把钱装进兜里时注意到那是20美元。
“谢谢。”沃德先生说，暗示谈话已经结束了。
“我会派人调查这事的。
一个野人到处跑动确实很危险。”
可是沃德先生太安静了，以至于戴夫又恢复了勇气。
还有就是，一个新的推测浮现在脑海里。
那个野人显然是沃德先生的兄弟，一个被秘密看管的疯子。
戴夫听说过类似的事情。
或许沃德先生想息事宁人。
这就是他为什么给了他20美元。
“喂，”戴夫开始了，“我现在开始觉得那个野人长得很像你——”
戴夫就说了这么多，因为在那一瞬间，他目睹了一个转变，他发现自己又看到了和前晚一样的那双无法形容的凶残的蓝眼睛，又看到那双紧握着的爪子似的手，和那个正要跳到他身上的强大身躯。
可这次戴夫没有手电筒可以扔，他被两只胳膊紧紧地握住，力量之大使得他痛苦地呻吟起来。
他看到对方露出大大的白牙，完全就像一条要撕咬的狗。
沃德先生准备咬他的喉咙时，他的胡须擦着戴夫的脸。
可是他没咬。
相反，戴夫感到对方的身体僵硬得像用钢铁撑住一般，接着他被毫不费力地摔在一边，对方用力非常大，只有墙壁才能够阻挡戴夫的冲力，接着戴夫掉在了地上，大口喘息着。
“你来这儿敲诈我，是什么意思？”沃德先生冲着他咆哮，“来，把钱还给我。”
戴夫一言不发地把钱给了他。
“我以为你来这儿是出于好意。
现在我看清你了。
什么都别说了，也别再让我看见你，否则我会把你扔进监狱。
明白了吗？”
“明白了，先生。”戴夫喘着气。
“出去。”
戴夫什么话也没说就出来了，双臂因为那用力的一抓，起了淤青、疼痛难忍。
当他把手放在门把手上时，他被拦住了。
“你很幸运。”沃德先生说道，戴夫注意到他的脸和眼睛一副残忍、满足、骄傲的神情。
“你很幸运。
如果我想，我早就把你的肌肉从胳膊里拉出来，扔进那儿的垃圾桶里了。”
“是的，先生。”戴夫用坚信不疑的声音回答道。
他打开门出去了。
秘书疑惑地望着他。
“天啊！”戴夫只说了这一句，说完就离开办公室，从这个故事里消失了。
第三节
四十岁的詹姆斯·G. 沃德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却过得非常不快乐。
四十年来，他一直试图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他自己，但却是徒劳；随着时间的增长，这个问题越来越痛苦地折磨着他。
他有双重人格，而且按年代来说，这两个人大约相距几千年之久。
对于双重人格这个问题，他曾很深入地研究过；在这个复杂而神秘的心理学领域，他的研究比六位领先专家中任何一位都要深入得多。
他本身就与以往记录的任何案例都不同。
即使是最有想象力的科幻作家也没能想出他这样的人。
他不是双面怪人，也与基普林《世上最伟大的故事》中那个不幸的年轻人不一样。
他的两种人格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实际上双方一直都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存在。
他把他的另一个自我界定为生活在几千年前原始状态中的野人。
可是他永远分辨不清哪个是他自己，哪个是对方。
因为两个都是他，而且一直都是。
实际上，一个自我很少会不知道另一个在做什么。
另外，对于远古的那个自我生活过的往昔，他既没有想象过也没有任何记忆。
那个远古的自我生活在现代，可虽然生活在现代，它却被迫过着属于遥远过去的那种生活。
他在童年时代就是父母和家庭医生们的难题，但是对于他的古怪行为，他们却一点线索都没有发现。
因此，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在上午那么嗜睡，在晚上却过度活跃。
当他们在夜晚发现他沿着走廊游荡，爬上令人晕眩的屋顶，或是在山间奔跑时，他们就认定他是一个梦游者。
实际上，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很清醒，他只是出于远古自我的夜游强迫才出来游荡的。
有一次，在一位蠢钝的医生的询问下，他曾说出实情，却受到了羞辱，它吐露的秘密被轻蔑地归类为“做梦”，不予考虑。
问题在于是，黄昏和夜晚来临的时候，他就变得清醒。
房屋的四面墙成为了烦恼和束缚。
他听到上千个声音透过黑暗向他低语。
夜晚在召唤他，因为在二十四小时中的那个时段，他实质上是个夜巡者。
可是没人明白，他也再也没有尝试过去向别人解释。
他们把他归为梦游者，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那些预防措施经常不起作用。
随着他慢慢长大，他变得更加狡猾，以至夜晚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旷野中度过，体味另一个自我。
结果，他只能在上午睡觉。
他没法在早上学习和上课，大家还发现在下午的时候，在私人教师的辅导下，他能学会任何东西。
他那个现代的自我就是这样接受教育、成长发展的。
可童年的他一直是个麻烦。
他被称为小魔鬼，冷血、残忍、邪恶。
家庭医生们私下认为他的大脑畸形退化。
他的男同伴很少，虽然他们都怕他，可还是称赞他是个奇才。
他比他们中的任何人都爬得高、游得快、跑得猛，也比他们都邪恶，因而没有人敢和他打架。
他壮得吓人、极其暴躁。
他九岁的时候跑到山里，在那里开心地生活、夜游了七个礼拜，直到被人发现并被人送回了家。
让人惊讶的是，在那段时间里他是如何生存下来、健康无恙的。
他们不知道，他也从不提起，他杀过兔子，抓过也吃过大大小小的鹌鹑，还袭击过农夫的鸡舍，他还挖过坑，在里面盖上干草和干树叶，自己舒舒服服、暖暖和和地度过了许多个上午。
上大学时，他以上午上课昏昏欲睡、反应迟钝而出名，同时又以下午的聪明伶俐而闻名。
通过阅读课外的书籍和借阅同学的笔记，他勉强地通过了上午可恶的课程，而他下午的课程就是大获全胜。
在足球场上，他证明自己是个巨大而可怕的人，而在几乎所有的田径比赛中，除了外地的狂暴武士可以偶尔展示一下之外，他都会获胜。
可他的同伴们害怕和他打拳击，而他最后一次摔跤是以牙齿咬进对手肩膀而告终的。
大学毕业后，他父亲绝望地把他送到怀俄明州牧场的牛仔们中去。
三个月后，勇敢的牧场主们承认他们受不了他了，然后发电报给他父亲，请他来把这个野蛮人带走。
另外，当他父亲来带他走时，牧场主们声称他们宁愿和咆哮的食人族、胡言乱语的疯子、跳跃的大猩猩、灰熊和吃人的老虎住在一起，也不愿和这位奇怪的头发中分的年轻大学生在一起。
他对远古自我的生活没有任何记忆，只有一点例外，就是语言。
通过某种古怪的返祖现象，那个远古自我的一部分语言作为种族记忆保留了下来。
在幸福、欣喜或是战斗的时候，他就会破口而出一些原始的歌曲或是圣歌。
这样一来，他查出了迷失的那一半所处的时代和地点，而那一半早在几千年前就应该已经死去化为尘土。
有一次，他故意在沃茨教授面前，唱了几首古老的圣歌。这位教古萨克森语的教授，是一位有名望的充满激情的语言学家。
教授竖起耳朵听完第一首后，询问这是哪种混杂语言或是混合德语。
在他唱第二首的时候，教授变得极为兴奋。
接着詹姆斯·沃德以一首歌结束了他的表演，他总是在进行猛烈地打斗或是搏斗时不由自主地唱出这首歌。
接着沃茨教授声明这不是混合德语，而是古德语或是古日耳曼语，它所处的年代比学者至今发现的和流传下来的任何东西都要久远。
它所处的年代太久远了，超出了教授的能力；然而它里面充满了教授认识的、印象深刻的构词形式，他训练有素的直觉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教授询问歌曲的来源，并请求借阅那本包含这些歌曲的宝书。
他还问道，为什么年轻的沃德总是装出一副对德语一无所知的样子。
然而沃德既无法解释自己的无知也没法借书给他。
因此，在几个礼拜的苦苦哀求之后，沃茨教授对这个年轻人十分厌恶，认为他是个骗子并把他归类为极其自私的人，因为他都不肯让自己看一眼那篇不可思议的文章，那文章比任何语言学家所知道和梦想过的最古老的文章还要古老。
但知道自己一半是现代美国人，另一半是早期日耳曼人，对这个双重人格的年轻人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不管怎样，他的现代美国人那半并不虚弱，并且他（如果他是他自己，且还能分身在这两个自己之外的话）强迫两者相互协调妥协，一个是夜巡的野蛮人，使得他另一个自我在上午困倦不已，另一个是有文化有教养、想和别人一样生活、恋爱、经商的人。
他把下午和黄昏交给一个自己，夜晚交给另一个，而上午和晚上的部分时间则用于两者的休息。
但是早上，他就像个文明人一样在床上睡。
晚上的时候，他却像个野兽一样睡觉，就如同那次他在树林里睡觉的时候，戴夫·斯洛特踩到了他身上。
在他成功说服父亲预垫资金之后，他开始经商，做得很精明也很成功。他把整个下午的精力都投入其中，而他的合伙人则负责上午的生意。
他把傍晚的时间用于社交，可到了九点或十点钟的时候，一种无法忍受的不安就会战胜他，他会在热闹的地方消失，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会出现。
他的朋友们和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运动上。
他们是对的，尽管他们做梦都不会想到他运动的本质，就算他们曾经在夜晚看到过他在米尔山谷的山间追逐郊狼。
就算纵帆船的船长们说，在冬天寒冷的早晨，他们看到一个男人在拉孔海峡的叠浪中或是在戈特岛和安琪儿岛间离岸数英里的激流中游泳，人们也不会相信。
在米尔山谷的小平房里，他独自生活，除了一位中国厨师兼管家李星。李星很了解他主人古怪的行为，为了不让他说出去，沃德先生支付了很高的薪水，而他也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什么。
詹姆斯·沃德满意地度过了他的夜晚，美美地睡了一个上午、吃完李星做的早饭之后，中午乘渡轮穿过海湾到达圣弗朗西斯科，然后去俱乐部，再去办公室，和城市里常见的普通生意人没什么两样。
可当夜越来越深的时候，夜晚就会召唤他。
这时他所有的知觉都加速了，随之而来的还有焦躁不安。
他的听力突然变得很敏锐，夜晚的各种声音给他讲述一个诱人而又熟悉的故事，如果他是一个人，他就会像所有被关起来的野兽那样开始在狭窄的屋子里跳上跳下。
他曾经冒险去谈恋爱。
可他再也不会让自己为这种事分心了。
他已经害怕了。
那位年轻的女士很害怕，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年轻贵妇的身份，很多天里她的胳膊上、肩膀上和手腕上都是各种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这是爱抚的标记，都是拜他深情的温柔所赐，可是那个时候夜太深了。
问题就在这里。
如果他曾经尝试在下午做爱，一切都会好多了，因为那时他是个安静的绅士，也就能成功做爱了——可在晚上，他是个在德国黑暗树林里笨拙地偷情的野蛮人。
由于他很聪明，他觉得下午做爱会很成功，可同样因为他很聪明，他确信结婚将会是一场惨败。
他想象自己已经结婚并在晚上面对他的妻子，这让他觉得很可怕。
所以他远离所有的性生活，让自己的双重生活变得有规律，做生意的时候大捞了一百万，躲开媒婆们和各个年龄段热情急切的姑娘们，与莉莲·格斯戴尔约会，并定下严格的规矩，绝不在晚上八点以后见她，每夜追逐他的郊狼，睡在丛林中的兽穴里——以这样的方式来保护他的秘密，不让李星以外的人知道......而现在，又多了一个戴夫·斯洛特。
戴夫发现了他有两个自我，这让沃德很害怕。
尽管他已经吓唬过这个夜贼，可这个夜贼还是可能会说出去。
即使他不这么做，别人迟早也会发现的。
因此詹姆斯·沃德做了一次全新的英雄般的努力，来控制他的那半野蛮的日耳曼人。
他努力做到每天下午都去看望莉莲，并且做得很好，从而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此时他热诚地暗自祈祷事情不会变坏。
在这段时间里，他靠训练来征服那个野蛮的自己，任何一个希望得奖的参赛者都没有他训练得那么刻苦认真。
此外，他白天努力让自己变得筋疲力尽，这样，晚上他就会困倦得听不到夜晚的召唤。
他离开办公室去度假，踏上漫长的狩猎旅途，他在能找到的最崎岖最难走的乡间追逐小鹿——通常是在白天。
晚上他则呆在家里，浑身疲惫。
他在家里安装了二十件运动器材，一项运动别人或许做十次，他会做数百次。
另外，他还在二楼建了个睡觉用的长廊作为折中。
至少，在这里他能幸福地呼吸到他夜晚的空气。
为了防止他逃进树林，他安了两层隔板，而且每晚李星都会把他锁起来，早晨再把他放出来。
八月时，那个时刻来临了，他多雇了几个佣人来帮助李星，鼓起勇气在米尔山谷的小平房里举办了一次连续数日家庭宴会。
客人有莉莲、莉莲的母亲和弟弟，还有六位大家互相都认识的朋友。
两天两夜，一切都相安无事。
第三天晚上的时候，他打桥牌一直打到十一点，他很有理由为自己感到骄傲。
他把所有的不安都掩饰起来了，可凑巧的是，莉莲·格斯戴尔作为对手就坐在他右边。
她就像一朵纤弱娇嫩的花，而对于夜晚的他来说，她的娇弱刺激着他。
不是他爱她爱得少，而是他几乎难以压制想要伸手抓她、打她的冲动。
尤其她是他的对手，而且就要获胜了，便更是如此。
他放进来一只逐鹿犬，他似乎紧张得想把它撕成碎片，这个时候，他用手抚摸它的身体，这让他放松了下来。
和毛茸茸的皮毛接触让他立刻放松下来，就这样他打了整晚的牌。
没有人能猜得出主人正经历的可怕斗争，他笑得如此心不在焉，同时却玩得如此专注沉着。
在大家分别的时候，他刻意要当着别人的面和莉莲分开。
他一回到睡廊被安全地锁起来后，他就把运动量加到两倍、三倍，甚至四倍，直到精疲力尽，然后他躺在沙发上试图睡觉并思考两个特别折磨他的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运动的问题。
这是个矛盾。
他越这样过度运动，他就越强壮。
的确，在夜晚奔跑的日耳曼那半，被他搞得很疲惫，他似乎仅仅是在推迟致命的那一天的到来，那时他的力量会强大到压倒他自己，那力量将比他知道的大很多。
另一个问题是他的婚姻，还有入夜后，他该采用什么策略才能躲开妻子。
他就这样毫无结果地思考着，然后睡着了。
如今，那晚的大灰熊来自哪里，早已成为一个谜。斯普林斯兄弟马戏团的成员出现在索萨利托，来寻找“大笨，被囚禁的最大的灰熊”，可是找了很长时间都找不到。
大笨逃跑了。但在像迷宫一般的五百座平房和乡村别墅中，他选择拜访詹姆斯·沃德的院子。
沃德先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另一半时，他站在那里紧张地颤抖着，胸膛涌动着战斗的情绪，嘴里唱着古老的战歌。
从外面传来猎犬疯狂的吠叫声和怒吼声。
一只狗被袭击了，痛苦的叫声就像一把刀一般刷地穿过闹哄哄的院子——他知道，那是他的狗。
他没停下来穿拖鞋和睡衣，直接从李星仔细锁好的那道门冲了出去，飞速奔下楼梯，没入到夜色中。
就在他的光脚碰到碎石车道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从台阶下那个熟悉的隐蔽处拉出一根巨大的多节棒——那是他的老朋友，曾陪伴他度过无数个在山间疯狂冒险的夜晚。
猎狗们疯狂的喧叫声越来越近了，他挥舞着大棒，直接跳进灌木丛里去迎战那个不明物。
被吵醒的住户们聚集在宽敞的阳台上。
有人打开了灯，可除了他人惊慌的面孔，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在被照得通亮的车道的那一边，树木形成了一堵不可穿透的黑暗之墙。
然而在那片黑暗中的某个地方，正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厮杀。
只听到动物惨烈的叫声、巨大的咆哮声和狂吠声、撞击声、沉重的身体压倒林下灌丛发出的哗啦声和撞击声。
打斗的浪潮从树阴下横扫出来，出现在旁观者们正下方的车道上。
那时，他们什么都看到了。
格斯戴尔夫人大叫起来，抓着她的儿子昏了过去。
莉莲痉挛一般地握住栏杆，以至后来好多天她的手指尖上都留有淤青；她战栗地盯着一个黄毛大眼的巨人，认出那人就是她未来的丈夫。
他正挥舞着一根巨大的棒子，冷静而凶猛地和一个毛发蓬乱的怪物打斗，那怪物比她见过的所有的熊都要大。
那个野兽用爪子一把就撕走了沃德的睡衣，还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血口子。
可莉莲·格斯戴尔大部分的恐惧来自于她深爱的那个男人，而大部分是由于他本人。
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在她未婚夫硬挺的衬衫和传统的西服下潜伏着一个如此巨大可怕的野人。
至于男人是如何打斗的，她也完全没有概念。
这种打斗显然不是现代的模式，可她在那里看到的并没有现代人，虽然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
因为这不是詹姆斯·J. 沃德先生，圣弗朗西斯科的那个商人，而是一个无名、陌生、残忍、粗鲁的野人，由于某个奇怪的机会，三生三世轮回几千年后又重生。
猎狗们依然疯狂地大叫着，团团围住打斗现场，或是冲进冲出去分散熊的注意力。
就在那动物转身对付这些侧面袭击的时候，那个男人跳了进去，举着大棒打了下去。
熊被这样一次次的袭击惹怒了，乱冲起来，那男人边跑边跳，避开猎狗，向后跑或是往这边或那边绕圈。
于是，猎狗们借助空地的优势再次扑向灰熊，这把那只熊激怒了。
结局来得很突然。
那只熊转着身体，挥舞着用来押送它的大手铐，抓住了一条猎狗，狗的肋骨凹了进去，后背也受伤了，然后被扔出二十英尺。
那个野蛮人愤怒极了。
他愤怒地疯狂地叫喊着，声音含混不清，它扑上去的时候，双手奋力挥舞大棒，整个敲在正在起身的灰熊头上。
即使是灰熊的头颅也根本禁不起这毁灭性的一击，接着它就倒在了慌乱的猎狗中。
那男人跃过乱跑的猎狗，直接站在灰熊的尸体上，在白炽灯的照射下，他倚着大棒休息，唱着没人懂的胜利之歌——这首歌非常古老，沃茨教授愿意用十年的生命来换它。
他的看客们冲过来，围住他为他喝彩，可是詹姆斯·沃德突然透过古日耳曼人的双眼，看到那个脆弱的、他深爱着的20世纪的白人女子，接着大脑里的什么东西突然断了。
他软弱无力地向他蹒跚走去，扔掉棍子，几乎就倒下了。
他的身体有点不对劲。
大脑疼痛难忍。
好像他的灵魂要四处分散。
他朝别人兴奋的眼神注视的方向望了一眼，看到那只熊的尸体。
那场面让他害怕。
他大叫一声，要不是他们抓着他，把他送进了小平房里，他早跑掉了。
詹姆斯·J. 沃德依然是沃德诺尔斯公司的领导。
可他不再在乡下住了,晚上他也不会在夜晚追逐郊狼了。
那晚在米尔山谷和熊搏斗完之后，他身体里的古日耳曼人就死去了。
詹姆斯·J. 沃德现在是完整的詹姆斯·J. 沃德，他不再与来自远古时期、时空交错的流浪汉共用一个身体。
现代版的詹姆斯·J. 沃德很完整，因此他也完全痛苦地体会到了文明社会的恐惧的魔咒。
他现在害怕黑暗，他对夜晚的森林也是极度恐惧。
他在市区的房子干净有序，他对防盗设施也很感兴趣。
他的房间里布满了电线，一过睡觉时间，客人们几乎就连呼吸，都会触动警报。
另外，他还发明了一种不用钥匙的门锁，旅行者们可以将其装在他们背心上的口袋里，这种锁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即刻使用。
可他妻子并不认为他是胆小鬼。
她比别人更了解他。
而他也同别的英雄一样，满足于自己已经取得的桂冠。
了解米尔谷打斗的那些朋友们从不怀疑他的勇气。
形体的永恒
随着克雷顿山上的塞德利·克雷顿先生的死，一个离奇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里，他温和无害地呆在自己的座椅里，日夜承受着一种奇怪的幻觉的折磨。
他哥哥詹姆斯·克雷顿诡异的死亡，确切地说，是失踪，似乎一直折磨着他，因为那场事故发生不久，他的幻觉就开始显现。
克雷顿先生从未为他匪夷所思的行为解释过什么。
他的身体没问题，而在精神方面，精神医生发现除了他那引人注意的怪癖之外，其他各方面都正常。
呆在椅子上是他完全自愿的、遵从个人意志的一种行为。
现在他离世了，这个谜还是没解开。
——摘自《牛顿通讯时报》
简单地说，我是塞德利·克雷顿先生的心腹仆人，在他生前的最后八个月里贴身照顾他。
那段时间里他写了大量手稿，一直随身携带，除了打瞌睡或熟睡的时候，他总是把它锁在触手可及的书桌抽屉里。
我很想读读这位老先生写的东西，但是他太谨慎太狡猾了。
这些文件我连瞥都没能瞥上一眼。
要是我服侍他的时候他在写东西，他就会用一本大大的记事薄压着最上面一页。
是我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椅子上的，就在那时，我擅自选读了这份手稿。
毫无原因的，我就是很好奇地想读。
偷偷收藏了几年后，在确认了克雷顿先生没有健在的亲戚后，我决定让手稿的本质大白天下。
它很长，我几乎省略了所有内容，只留下了那些比较明晰的片段。
这部手稿带有神经错乱者的全部特征，许多事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很多都含糊不清，语无伦次，难以理解。
然而，亲自读了以后，我敢推断，如果在主地下室，就在大烟囱的地基附近挖掘，就可以找到一堆与詹姆斯·克雷顿先生血肉包裹的骨骼极其相近的白骨。
——鲁道夫·赫克勒的陈述
下面是鲁道夫·赫克勒摘选并整理的手稿选录：
我绝未杀害我哥哥。
我自始至终坚持这一点。
我为什么要杀他？我们在一起非常和睦地过了二十年。
我们老了，年轻时的火气和脾性早就消磨殆尽了。
我们从未起过争端，哪怕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不会有比我们更亲密的了。
我们是学者。
外界的事我们一概不关心。
有彼此的相伴和书本，我们就很知足了。
我们之间的谈话独一无二。
许多个夜里我们坐着直到两三点，促膝谈心，斟酌观点、决策，谈论时局。总之，我们的精神高度契合，充满友爱。
他失踪了。
我受了很大刺激。
他为什么不见了？他会去哪儿呢？太奇怪了。
我很震惊。
他们说我大病了几周。
是脑膜炎。
这是他那难以解释的失踪造成的。
一开始我希望这场病与他的失踪有关。
为了找他我付出了多少努力啊。
我不是个十分有钱的人，但允诺的酬金却持续上涨。
我在所有的报纸上登告示，还找了所有的侦探事务所寻求帮助。
目前我许诺支付的酬金一共有五万多美元了。
他们说他被谋杀了。
他们还说罪行终将败露。
我就问，为什么他的谋杀案还没有破？谁干的？他在哪？吉姆在哪？我的吉姆呢？
我们在一起是如此快乐。
他思维出众，极其出众，基础扎实，见多识广，逻辑严谨，所以我们事事见解一致，这一点儿也不奇怪。
我们之间没有分歧。
吉姆是我见过的最真诚的人。
在这方面我们也很相像，就像我们在求知上的态度都很诚实一样。
我们从不会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而背叛事实。
我们没有观点需要证明，我们完全一致。
认为我们会对普天下的任何一件事情意见不一，这种想法太荒谬了。
我希望他能够回来。
他为什么走了？
谁能够解释？现在我很孤单，因严重的不祥预感而抑郁——被脑子里的恐惧和将我想象的一切化为乌有的恐惧所惊扰。
形体是会变的。
这是实证科学的定论。
逝者不再来。
这是无可争议的。
死的死去了，这就是结局，也是所有人的结局。
可是我在这里已经经历过了，就是这里，就在这间房间里，这张桌子旁——但是等等。
让我用白纸黑字写下来吧，用简单的、不会引起误解的话。
让我问几个问题。
谁把我的笔乱放了？我很想知道。
谁这么快就用完了我的墨水？不是我。
但是墨水用掉了。
这些问题的答案足以解开世界上所有的谜。
我知道答案。
我不是傻子。
总有一天，如果我受折磨到绝望了，就会自己公布答案。
我会说出放错了我的笔、用光了我墨水的那个人的名字。
认为我能用掉这么多的墨水，这想法太愚蠢了。
仆人撒谎了。
我知道。
我给自己买了支钢笔。
我一直都不喜欢这种东西，但是我的旧蘸水笔已经没有了。
我把它扔进壁炉里烧掉了。
我妥善地保管着墨水。
我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制止住那些关于我的谎言。
我还有别的办法。
我并未公开认错。
我仍旧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机械的宇宙之中。
还没有事情证明和我的看法相左，因为我从他肩头看过去，读到了他与之相反的恶毒观点。
他认为我是只个普通的傻子。
他认为我觉得他真的存在。
多傻。
我知道他只是虚构的，仅此而已。
有些东西，就是幻觉。
即便我从他的肩头看过去，读他写的东西时，我也知道那是幻觉。
如果我一切都好，那就有意思了．我一生都在盼望着经历这种事。
现在它来了。
我要充分利用它。
想象是什么？
它能够无中生有。
怎么能够无中生有呢？
怎么能同时把东西变出来又变没呢？我把这个问题留给玄学家们去思考。
我对此更了解。
对我来说不存在经院哲学。
这是个真实的世界，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是真实的。
不真实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因此他不存在。
然而他想骗我，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却一直都清楚他只存在于我的脑细胞里，在此之外只是虚无。
今天我看到他坐在桌旁写东西。
这场景吓了我一跳，因为我以为他已经被赶走了。
然而死死盯了一会后，我发现他并不在那里——只是我的脑子玩的老把戏。
我总是想着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变得越来越病态，消化不良的老毛病也开始隐隐发作，暗自侵扰。
我该锻炼身体了。
每天应该散步两小时。
不可能。
我不能锻炼。
每次我散步回来，他都坐在桌旁我的椅子上。
赶走他了越来越难了。
那是我的椅子。
我坚持这点。
它曾经属于他，但是他死了，它就不再是他的了。
一个人怎么能被自己想象出的幻象愚弄呢！这个幻影是不真实的。
我知道。
我有自己五十年的研究做有力的支撑。
死了就是死了。
然而，有一件事要解释。
今天在离开房间去散步前，我小心地把钢笔放进了口袋。
我记得很清楚。
那时我看了看钟。
那时是十点二十分。
然而，我回去的时候，钢笔却在桌子上。
有人用过它。
墨水所剩无几。
我希望他没写那么多东西。
这实在是让人心绪不定。
有一件事我和吉姆看法不一致。
他相信事物的形体是永恒的。
因此，他很快就接受了由此推出的不灭论和其他玄学派哲学家的观点。
我对他这点很不能忍受。
我曾费心地追查过他信仰形体不灭论的发展过程，展示给他看这种信仰是怎样从他早期对逻辑和数学的迷恋中衍生出来的。
从那种歪曲的、偏离正确方向、又抽象的观点来看，当然很容易就会相信形体不灭。
我嘲笑看不到的世界。
我的看法是，只有客观存在的才是真实的，不可感知的就不存在，不可能存在。
我相信宇宙是机械的。
化学和物理足以解释一切。
“有不存在的东西吗？”他反问我。
我说他的问题只不过是基督教科学派三段论谬误的主题。
噢，相信我，我也清楚自己的逻辑。
但是他太顽固。
我对哲学的唯心主义者从来就没什么耐心。
有一次我向他声明了我的信仰。
我的信仰简明扼要，不可辩驳。
即使是现在我把它写下来，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辩驳的。
就是这样。
我对他说：“我以霍布斯的理论断言，思想与可以思想的物质不可分离。
我以培根的理论断言，人类的所有认知都来自于感官世界。
我以洛克的理论断言，人类的所有思想都是因为感官的功能。
我以康德的理论断言，宇宙的机械起源及其产生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
我以拉普拉斯的观点断言，假定造物主的存在是没有必要的。
最后我断言，由以上观点可以得知，形体是短暂的。
形体会消失。
因此我们会消失。”
我再说一遍，那是不可辩驳的。
然而他用佩利那臭名昭著的钟表理论来反驳我。
他还提到镭，就差列举出所有近年来实验研究中发现的物质的存在了。
太孩子气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会如此幼稚。
谁能跟这样的人争论下去？我随后宣称了所有理由的合理之处。
这点他同意了，却保留了一个例外。
他看着我，用我绝不可能误解的方式说出来。
这个推论不言而喻。
我很震惊在这么严肃的讨论之中，他居然会为这么低俗的一句俏皮话负疚。
形体不灭。
太荒谬了。
然而这句话却有着奇怪的魔力。
如果真是这样，他消失了吗？
他存在过吗？
这是不可能的。
我停止了锻炼。
只要呆在房间里，我就不会被幻觉打扰。
但是只要我离开一会儿再回来，他就会在那里，坐在桌旁写东西。
然而我不敢向精神医生吐露心事。
我一定要自己克服它。
他变本加厉地纠缠我。
今天我在书架上查了本书，转身就发现他又坐在椅子上。
这是他第一次敢在我在场的时候这样做。
然而，我死死地、严厉地盯住他几分钟，就迫使他消失了。
这证明了我的主张。
他不存在。
如果他的形体是永恒的，我就不可能仅凭自己的意志力使他消失。
情况越来越糟。
今天我盯了他整整一个小时，才能使他离开。
然而那是如此简单。
我看到的只是回忆的画面。
二十年来我已经习惯于看到他坐在桌旁。
眼前的现象只是记忆画面的再现——印在我意识里无数次的画面。
今天我放弃了。
我被他弄得精疲力尽，他还是不肯离开。
我坐在那里，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盯着他。
他根本就没注意我，只是一直写下去。
我知道他在写什么，因为我越过他的肩头看到过。
那不是真的。
他占据的优势对我太不公平了。
疑问：他只是我意识的产物，那么意识是不是能够创造实体呢？
我们没有争吵。
直到今天我也不清楚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让我告诉你。
你就会明白。
他生前最后那个令我永生不忘的晚上，我们熬到很晚。
还是那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话题——形体不灭。
我们为此花费了多少小时多少夜晚啊！
这个晚上他特别烦人，我的神经都在尖叫。
他坚持人类灵魂自身就是一种存在，不灭的存在，他的思想之光将永生不灭地延续下去。
我拿起了拨火棒。
“假如，”我说，“我用这个把你打死呢？”
“我会继续存在。”他答道。
“作为一个有意识的实体？”我问道。
“是的，作为一个有意识的实体，”他答道。
“我会继续存在，游荡在更高等存在所在的星球之间，记得尘世的生活、你和这场争论。嗯，我将继续和你争论下去。”
那只是场争论[1]。
我发誓那只是争论而已。
我从没举起过手。
我怎么会呢？他是我的兄弟，我的哥哥，吉姆。
我记不清了。
我那时十分恼怒。
他总是这样固执于这个形而上学信仰。
我记得的下一个场景就是他躺在壁炉边。
鲜血横流。
太可怕了。
他一言不发。
一动不动。
他一定是晕过去了，撞到了头。
我注意到拨火棒上有血。
一定是他倒下的时侯头撞到了上面。
然而我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一直把它握在手里。
就在我看它的时候还握着它。
那是幻觉。
根据常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看着它愈演愈烈。
一开始，我只能在最昏暗的光线里看到他坐在椅子上。
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幻觉在一遍遍的重现中强化了，他都能在最强烈的光中出现在椅子上。
如上就是解释。
相当令人满意。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
我独自在楼下吃饭。
我从不喝酒，因此发生的一切极为正常。
我在夏日的暮光里回到书房。
我瞥了一眼桌子。
他就在那里，坐着。
一切是如此自然，我在没意识到之前就大声喊出“吉姆！”随后我想起了发生的一切。
那当然是幻觉。
我知道。
我提起拨火棒朝它走过去。
他没动也没消失。
拨火棒劈过这个不存在的物质，打在了椅背上。
这都是幻象构造的。
拨火棒击打的痕迹现在还留在椅子上。
我停止写作，转过身看着它，把指尖压进凹痕之中。
他的确在继续争论。
我今天偷偷地走近，从他肩头看过去。
他在记录我们的争论。
记录的仍旧是以前形不灭的废话。
但是当我接着读下去的时候，他写下了我用拨火棒在他身上进行的实际的试验。
这是不公平、虚假的。
我没有做什么试验。
他是倒下的时候头撞在拨火棒上的。
有一天，有人会发现并读到他写的东西。
那将会很可怕。
我怀疑那个仆人，他总是鬼鬼祟祟地想仔细看我写的东西。
我得采取点措施。
我的每个仆人都很好奇我写了什么。
幻想的构造。
这就是它的面貌。
坐在椅子上的吉姆不存在。
我知道的。
昨天夜里，当房间里沉寂下来的时候，我下到地窖里，仔细察看烟囱附近的泥土。
没有被动过。
尸体没有出来。
昨天早上走进书房的时候，他就在椅子上。
我把他赶走后，自己在椅子上坐了一整天。
我让仆人把饭端到面前。
因此几个小时里，我都避过看到他的情景，因为他在椅子上出现。
我很累，但是我坐到很晚，直到十一点。
然而，当我站起来去睡觉的时候环顾四周，他又出现在那里。
他立刻就溜到了椅子上。
只是幻想的织造，他整天都盘踞在我的脑子里。
一旦椅子空出来，他就占据在椅子上。
这些就是他所吹嘘的高等存在所在的星球吗——他弟弟的脑子和一把椅子？
然而，他错了吗？
他永恒的形体弱化到只是个幻影了吗？
幻影是真实存在的实体吗？
为什么不？
有精神食粮。
总有一天我会自己得出问题的结论。
他今天很烦躁不安。
他没法写东西，因为我让仆人把笔装进口袋带出了房间，但是我也没法写东西。
仆人从未看到过他。
很奇怪。
我的目光越发敏锐，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了吗？更确切地说，这不能证明幽灵是这样的吗——难道是我自己病态意识的产物？
他又偷走了我的笔。
幻觉是不可能偷笔的。
这是不可辩驳的。
然而我不能总把笔放在房间外面。
我自己也要写字。
自从我碰上这个麻烦事，已经换了三个仆人，没有一个看到过他。
他们的感觉判断是对的吗？还是我的感觉错了？
不管怎么说，墨水用得太快了。
我更加频繁地灌墨水。
而且，只有今天我发现笔的位置不对了。
我没有动过它。
我对他说过很多次话，但他从不搭腔。
我坐着看了他一个早上。
他老是看着我，很明显他认得我。
我用掌根狠狠地击打我的脑侧，这样就能把他的幻象抖出我的视线。
然后我就可以坐到椅子上，但是我已经知道要动作迅速才能成功。
他经常愚弄我，在我还没能坐下的时候再度出现。
事情越来越无法忍受了。
他像玩偶盒弹出的小人一样突然出现在椅子上。
他不是慢慢呈现外形的。
他一下子冒出来。
这是描述那情景的唯一方式。
我无法忍受再看到他。
这样让我发疯，因为它几乎要逼我相信，我知道的事实并不是真的。
另外，幻觉不会一下子冒出来。
谢天谢地他只出现在椅子上。
只要我占据了椅子，就能摆脱他。
我那敲头把他逐出椅子的方法正在失效。
我不得不更用力地敲打，数十次才可能成功一次。
我头上被不断敲击的地方很痛。
我得换只手了。
我哥哥是对的。
看不到的世界是存在的。
我没有看到吗？
我不是一直受着看到它的苦吗？叫它想象，想法，随便你叫它什么，它都在那里。
这是无法逃避的。
思想就是实体。
我们用每一个想法来创造。
我创造出了这个坐在我的椅子上，用我的墨水的幽灵。
他是我创造的，并不意味他不真实。
他是一个想法，一个实体。因此，想法即实体，而实体就是真实存在。
疑问：如果一个人，带着他经历过的一切，能够创造出实体，真实的事物，那关于造物主的假说不就被证实了吗？如果有生命的物质能创造，那么假设存在一个能造出有生命物质的人也是合理的。
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我还没造出一座山或是太阳系，但是我造出了坐在我椅子上的东西。
如果是这样，是不是有一天我就能造出山或者太阳系呢？
整个人类史，直至今日，人类都活在一个迷宫之中。
没人看到过光。
我相信自己将看到光了——不是像我哥哥那样偶然发现才看到的，而是有意地、理智地看到。
我哥哥死了。
他的生命停止了。
这点毫无疑问，因为我又去地窖查看过一次。
地面没有被动过。
我挖开土来确认，我看到了能让我确定的东西。
我哥哥不在了，而我又造出了他。
这不是我哥哥，而是我能造出的与我哥哥最相近的东西。
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个神。
我创造过。
无论我何时离开房间去睡觉，我回过头，总能看到哥哥坐在椅子上。
然后，我就因为想到他要坐着熬过漫漫长夜而无法入睡。
早上，我一推开书房的门，他就在那里，我知道他在那坐了一夜。
睡眠不足使我变得绝望。
我希望能向一个精神医生吐露心事。
上帝保佑我睡着！
我最终熬过去了。
听我说。
昨夜我太累了，坐在椅子上打盹。
我摇铃叫来仆人，让他把毯子拿给我。
我睡着了。
这一整夜，他被逐出了我的椅子，他也就被逐出了我的思想。
我要整天保持这种状态。
那是个美好的解脱。
在椅子上睡觉并不舒服。
但是想着他坐在寒冷的夜里，我一小时又一小时地躺在床上却难以入眠，这滋味更痛苦。
没用的。
我将永远都不能再睡在床上了。
我现在就试过了，试过无数次，每个这样的夜晚都让我恐惧。
要是我能说服他去睡觉就好了！但是我不能。
他坐在那里，就坐在那里——我知道他在那里——当我抬头凝视黑暗，想来想去，总是想着他就坐在那里。
我希望自己从没听说过形体不灭的说法。
仆人们认为我疯了。
那只是将来的预测，因此我从来不请精神医生。
我下定决心了。
从今往后幻觉就会停止。
从现在起我就呆在椅子上。
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它。
我会日日夜夜永远呆在椅子上。
我成功了。
我已经有两周没看到他了。
我再也不会看到他了。
我终于得到了哲学思考所必需的镇定。
今天我写了整整一章。
坐在椅子上很累。
周复一周地过去了，月份轮回，季节交替，仆人相互轮换，而我一直是老样子。
只有我还是老样子。
我过着奇怪的生活，但是最起码我很平静。
他再没出现。
形体并不永恒。
我证明了这一点。
到现在快两年了，我一直呆在这张椅子上，再也没见过他。
真的，我的确严格地试过一次。
但是我很清楚，我认为自己看到的东西只是幻觉。
他从未存在。
但我没有离开椅子。
我害怕离开椅子。
[1] （强有力的——哈！哈！——鲁道夫·赫克勒在空白处的注解）
世界公敌
最终是赛拉斯·班纳曼制服了埃米尔·格卢克这个科学奇才，人类头号大敌。
格卢克坐上电椅前的供词，解开了一系列神秘事件的疑团。这些事件发生在1933年到1941年间，看似毫不相关，却扰乱了世界。
在这份引人关注的档案公布之前，所有人做梦也不会想到，葡萄牙国王与王后遇刺和纽约城的谋杀警官案有什么关联。
虽然埃米尔·格卢克的所作所为令人憎恶，我们却忍不住多少为这么一个不幸的、被扭曲、被虐待的天才扼腕叹息。
从来没有人讲过关于他的这些故事，根据他的招供和当时大量的证据、文档和记录，我们可以勾勒出一幅他的相当真实的画像，并清楚地看到是什么因素和压力将他变成这样一个人间怪物，并驱使他沿着走过的那条恐怖的路一直走下去，越陷越深。
1895年，埃米尔·格卢克在纽约城的锡拉丘兹出生。
他的父亲约瑟夫斯·格卢克是个特警兼守夜人，1900年突然患肺炎去世了。
他的母亲是个漂亮而脆弱的人，结婚前是做女帽的，因为失去丈夫而悲伤过度，也随他而去了。
母亲的敏感遗传给了儿子，并在他身上演变成了病态和恐怖的状态。
1901年，当时六岁的小男孩埃米尔搬去和他的姨妈安·巴特尔同住。
她是他母亲的妹妹，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敏感、畏缩的小男孩没什么好感。
安·巴特尔是个虚荣肤浅、无情无义的女人。
同时，她受贫困之苦，还被她那又懒又怪、一事无成的丈夫拖累。
小埃米尔·格卢克不受欢迎，我们可以相信安·巴特尔能够让他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下面的例子可以说明他在早年成长时期曾遭受过什么。
他在巴特尔家住了一年多一点的时候,就摔断了腿。
他到不允许去的屋顶上玩耍，因此受了伤——仿佛所有的小男孩都曾这样做过，也会永远继续下去。
他的腿断了两处，在膝盖和大腿之间。
在他那些受惊的玩伴的帮助下，埃米尔设法拖着身子到了屋前的人行道，在那里晕了过去。
住在附近的孩子们害怕巴特尔家那个当家的、面目凶恶的悍妇，但是他们下定决心后，按了门铃，告诉安·巴特尔这个意外。
她甚至连都没看那个躺在人行道上受了伤的孩子，而是砰地关上门回到洗衣盆那里。
时间过去了。
天上飘起了毛毛雨，埃米尔·格卢克从昏迷中醒了过来，躺在雨中啜泣。
这时候应该立即固定断腿。
事实上，炎症很快出现了，事情变得严重了。
两个小时后，隔壁的女人愤怒了，向安·巴特尔抗议。
这次她出来看了看小男孩。
她还从侧面踢了这个躺在她脚下的无助的小男孩，歇斯底里地要与他断绝关系。
她说他不是她的孩子，还建议叫救护车来把他带到收诊的医院。
然后她又进了屋。
一个叫伊莉莎白·谢普斯通的女人过来了解了情况后，把男孩放到了一块活动遮板上。
她还叫了医生，并不顾安·巴特尔的反应把男孩搬进了屋里。
医生一赶到，安·巴特尔就立即警告他说自己不会付钱给他。
小埃米尔卧床两个月，头一个月里一次身都没有翻过。他孤独地躺在那里，没人照看，除了义务加班的医生偶尔来看看他。
他没有玩具，没有任何东西来消磨这漫长而枯燥的时间。
没人对他说过一句好听的话，也没有人把手放在额头上安慰他，没有抚摸或者一个充满爱的温柔的表示——都没有，有的只是安·巴特尔的严厉指责，她无休止地重复说小埃米尔一点也不受欢迎。
这样就能很好地理解，在这种环境中，那个孤独的、被人无视的小男孩心里是怎样滋生出那么多对人类的怨恨和敌意的，并且，在以后的岁月里，这些都以如此可怕的行为被发泄了出来，震惊了世界。
似乎有些奇怪，落在安·巴特尔手里的埃米尔·格卢克竟能接受大学教育，但是理由很简单。
她那一事无成的丈夫抛弃了她，在内华达金矿区发了笔横财，回到她面前时已经是个亿万富翁了。
安·巴特尔讨厌这个男孩，立即把他送到一百英里开外的法里斯镇学院。
在法里斯镇，这个腼腆敏感、孤独而又备受误解的小家伙比以前还要孤独。
假期和节日的时候，他从不像别的孩子一样回家。
相反，他在那些废弃了的建筑和场地里游逛，被仆人和花匠们当作朋友，或者被他们误解。大家记得他读了很多书，他在田野里或者壁炉前度过那些时光，鼻子总是戳到某本书的书页上。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用眼过度，不得不戴上眼镜，因此他登在1941年的报纸上的相片才如此显眼。
他是一个很突出的学生。
若是勤奋的话，他可以走得更远，但他根本用不着勤奋。
只要看一眼课本，他就全掌握了。
结果就是他读了许多其他方面的书，半年里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学生六年里能学到的还多。
1909年，年仅14岁的他已经合乎——用学院院长的话说是“超出”——耶鲁或者哈佛的入学标准了。
由于年幼，他没能进入那些大学，因此在1909年，他成为了历史悠久的鲍登学院的一名新生。
1913年，他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立即跟着布拉德洛教授去了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
埃米尔·格卢克一生之中发现的唯一一位朋友就是布拉德洛教授。
教授的肺不好，因此他要从加利福尼亚搬到缅因去，当地州立大学的一纸教授聘书给他提供了不少便利。
整个1914年，埃米尔·格卢克都住在伯克利，上专门的科学课程。
那年年底，两个人的死改变了他的前途，也改变了他和人生的关系。
布拉德洛教授的死带走了他认识的唯一一位朋友，而安·巴特尔的死则使他身无分文。
她至死都厌恶着这个不幸的孩子，用一百美元割断了与他的关系。
第二年，20岁的埃米尔·格卢克被招进加利福尼亚大学做一名化学讲师。
时光静静地流逝，他尽职尽责地做这份能拿到薪水的苦差事，同时也一直当个学生，拿到了六个学位。
虽然后来他只是以格卢克教授的身份为世人所知，但他有着多重身份，是社会学博士、哲学博士，还是科学博士。
27岁时，因为《性与进步》一书的出版，他登上了各大报纸，一举成名。
这本书至今仍是婚姻史和婚姻观方面的一部里程碑式著作。
那是一本七百多页的大部头，极为细致准确，内容新颖得让人目瞪口呆。
那是一本为科学家而作的书，并不是在算计着制造轩然大波。
但是格卢克在最后一章只写了三行字，提到了试验婚姻假定的可取之处。
报纸立刻抓住了这三行字，就像那时的一句俚语所说的那样，“用夸张失实的手法大肆宣传”，使得整个世界都在笑话埃米尔·格卢克，这个戴着眼镜的27岁年轻教授。
摄影师狂拍他，记者对他围追堵截，全国的女性俱乐部都决定谴责他和他的不道德理论。在加利福尼亚大会上，谈到州政府对大学的拨款时，全体与会者都拿撤回拨款作威胁，要求开除格卢克——当然，在迫害他的人中，根本没有一个读过他的书，对他们来说，报纸对仅仅三行字的歪曲的解读已经足够了。
埃米尔·格卢克从此与报社结怨。
是他们，把他花了六年时间创作的严肃且本质上非常有价值的作品变成了笑柄，让它臭名昭著。
他们永恒的忏悔没有用，他至死也没有原谅他们。
报纸要对接下来降临在他身上的灾难负责。
在那本书出版之后的五年里，他一直保持沉默。然而，沉默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并非好事。
我们可以怀着同情心推测一下埃米尔在那所人数众多的大学里所承受的极大孤独，因为他既没有朋友，也得不到同情。
他只能依靠书本，于是他继续读书，大量学习。
但是1927年，他接到了一封请柬，请他出席爱莫利维尔人类兴趣协会的活动。
他并不相信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我们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面前就摆着一份他的学术论文。
这篇论文笔触清醒，学术水平高，论述科学，但是不得不提到的是，思想保守。
但是他论及了一个地方，我引用他的原话就是，“在社会上产生的工业和社会改革”。
一个在场的记者抓住了“改革”一词，将它从整段话中剥离出来，写了一篇曲解原意的报道，使得埃米尔·格卢克看起来是以个无政府主义者。
一时间，人们对“格卢克教授是无政府主义者”反应热烈，全国的报纸都适时地对此做了特别报道。
他曾试图回应先前的报纸上的攻击，但是现在他保持沉默。
怨恨已经侵蚀了他的灵魂。
大学的教职人员希望他为自己辩护，但他闷闷不乐地拒绝了，他甚至拒绝参加一篇论文的答辩，尽管这样他就不用被开除了。
他拒绝辞职，所以被学院开除了。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大学的校务委员和校长都承受着政治压力。
遭受着迫害、诽谤和误解，这个孤独寂寞的人并未试图报复。
他一辈子都承受着别人对他的冒犯，却从未冒犯过别人。
但是他的怨恨还没有满到要溢出来的地步。
他失去了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只得去找事做。
他的第一份工是在旧金山的联邦钢铁厂，在那里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制图员。
就是在那里，他得到了关于战舰的第一手资料，了解了它们的构造。
但是记者发现了他，并为他有了新工作而专门作报道。
他立刻辞职，另找了一处，但是在记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他赶出六个职位之后，他坚强起来，厚着脸皮死不承认报纸对他的迫害。
那是在他自己创办了一家位于奥克兰电报大道的电镀商店之后的事了。
那是间小商店，雇了三个男人和两个男童。
格卢克自己长时间地工作。
夜复一夜，就如警察卡鲁在法院作证时说的，直到凌晨一两点，他才离开商店。
就在那段时间里，他完善了汽油引擎的改良点火装置，由此得到专利权使用费，最终成为了富翁。
他在1928年早春开办了这家电镀商店，也就在那一年，他不幸地爱上了艾琳·塔克利。
现在难以想象，埃米尔·格卢克这样非凡的人就是无法成为一个非凡的情人。
除了他的天分、孤僻和敏感，我们必须考虑到，他对女人一无所知。
无论欲望的潮水如何在他心里澎湃，他对惯常的表达方式一窍不通，而他过分的羞怯注定了他的求爱之路不同寻常。
艾琳·塔克利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但是肤浅而轻浮。
当时她在一家小糖果店上班，从格卢克的店里出来，穿过街道就是。
他常常走进店里，要些冰激凌苏打水和柠檬汁，边喝边盯着她看。
看起来这个女孩对他并不在意，只是在耍他。
她说他很“古怪”。还有一次，她描述他的时候就叫他怪人，她说他坐在柜台边透过眼镜盯着她，而她注意到他时，他脸红口吃，突然局促不安地离开了小店。
格卢克送给她最令人惊叹的礼物——一套银质茶具，一只钻石戒指，一套皮衣，一副剧院望远镜，一套沉重的多卷本《世界史》，还有一辆在他自己的店里全身镀了银的摩托车。
现在这姑娘的情人上场了，他坚决反对她收下礼物，十分恼火，逼着她把格卢克各种奇异的礼物送回去。
这个男人，威廉·舍伯恩，是个粗俗、冷淡、长着厚下巴的男人，工人出身，后来成了一个成功的小建筑承包商。
格卢克弄不明白。
他想弄明白，就试图在这姑娘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和她谈谈。
她向舍伯恩抱怨，于是一天夜里，他揍了格卢克一顿。
他下手很重，因为从红十字急救医院的记录来看，那晚格卢克就是在那里就诊的，而且不得不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
格卢克还是不明白。
他继续从女孩那里寻求解释。
由于害怕舍伯恩，他向警察局长提出申请，想随身携带左轮手枪。申请被驳回，报纸像往常一样对此大肆渲染。
然后艾琳·塔克利就被杀害了，就在她和舍伯恩的婚期的前六天。
那是个星期六的晚上。
她在糖果店工作得很晚，十一点时带着一周的薪水离开。
她乘圣巴勃罗大道上的一辆路面车辆，在第三十四大街下车，开始走三个街区回家。
这是别人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她。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她被扼死在一处空地上。
警察立刻逮捕了埃米尔·格卢克。
他怎么做都救不了自己。
他被指控了，不仅仅是基于特定条件下的证据，还基于奥克兰警署“捏造”的证据。
没有讨论，但是许多证据就被制造出来了。
希恩上尉的证词是十足的伪证，很久以后有人证明，案发当晚他不仅不在案发现场附近，甚至都不在城里，而是在圣莱安德罗路的度假胜地。
不幸的格卢克被判处终身监禁，关在圣金廷，然而报纸和公众认为这是个误判——他应该被判死刑。
格卢克在1929年的4月17号进了圣金廷监狱。
那时他34岁。
被囚禁的那三年半的孤独岁月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只能花在思考人类的不公上面。
就在那段时间里，他彻底被怨恨吞噬，变成了一个愤世者。
同一时期他还做了其他三件事：他写了著名的专著——《人类道德》，写了他著名的小册子——《清醒的罪犯》，并制定了他那可怖而变态的复仇计划。
发生在他电镀店里的小插曲让他有了关于独一无二的复仇武器的灵感。
就像他在供词里说到的那样，他在服刑期间就在理论上谋划好了每个细节，释放后就立即着手自己的复仇事业。
他被释放这件事轰动一时。
可悲可叹的是，当时的法律中空洞的官样文章盛行，于是他的释放期延迟了。
1932年2月1号晚上，蒂姆·哈斯韦尔试图抢劫时，被一位皮德蒙特高原的居民射中。
蒂姆·哈斯韦尔磨蹭了三天，三天里他不仅招出了艾琳·塔克利的谋杀案，还提供了该案的确凿证据。
伯特·丹尼克是福尔瑟姆监狱里一名得了肺病、垂死挣扎的罪犯，他是这个案件的同谋，他的供词随即呈上。
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一代人以前执法过程的拙劣与拖拉是难以想象的。
埃米尔·格卢克二月就洗清了罪名，然而直到十月才被释放。
八个月里，一个蒙受了巨大冤屈的人被迫经历非法的惩罚。
这不会带来甜蜜和光明，我们可以想象那阴郁的八个月里，他是如何就着怨恨吞下自己的灵魂的。
他于1932年秋天重返社会，所有的报纸像往常一样作了专门的报道。
报纸并未表达出衷心的歉意，而是继续进行以往那种耸人听闻的迫害。
一家报纸做得更过分——登了题为《旧金山情报员》的文章。
围绕两名罪犯的供词，编辑约翰·哈特韦尔精心炮制了一个巧妙的推测，然后说明无论如何格卢克对艾琳·塔克利的死都负有责任。
哈特韦尔死了。
舍伯恩也死了，而警察菲利普斯被枪打中了腿，并被奥克兰警方解雇。
很久以来哈特韦尔的死都是个谜。
当时他一人呆在编辑办公室里。
办公室里打杂的男孩听到枪响冲进去，发现哈特韦尔死在他的椅子上。
警察想不通的是，他是被自己的左轮手枪打死的，而这把枪却是在他的抽屉里发射子弹的。
子弹穿过抽屉前挡板，射进了他的身体。
警察不相信自杀的说法，又因为觉得荒谬而排除了他杀。于是，罪责就落到了尤里卡无烟火药公司的头上。
警方的解释是枪支走火。火药公司的药剂师们在审讯过程中备受欺凌。
但警察不知道的是，埃米尔·格卢克租下了街对面的布商大厦633室，哈特韦尔的左轮手枪神秘走火时，埃米尔·格卢克就在里面。
当时，没人想到哈特韦尔的死和威廉姆·舍伯恩的死有什么关系。
舍伯恩一直住在他为艾琳·塔克利建造的房子里，1933年2月的一个早上，有人发现他死了。
验尸官裁定他是死于自杀，因为他死在自己的左轮手枪下。
那晚发生的怪事是，警察菲利普斯在舍伯恩屋前的人行道上中枪。
这个警察爬到街角的报警电话那里，叫来一辆救护车。
他声称，有人从背后开枪射中了他的腿。
被射中的那条腿被三发38口径的子弹严重伤害，不得不截掉。
但是当警察发现打伤他的是他自己的左轮手枪的时候，他们哄然大笑，而他被控醉酒。
不管他如何否认，说自己滴酒未沾，也不管他如何坚持说自己的手枪放在裤子后袋里，他碰都没碰过，他还是被警队除名了。
六年后，埃米尔·格卢克的供词洗清了这名倒霉的警察所蒙受的屈辱，他拿着城里给的丰厚抚恤金，至今仍健康地活着。
解决了最直接的仇人之后，埃米尔·格卢克扩大了他的范围，不过他心里对报社人员和警察的恨意依旧强烈。
在他服刑期间，他改进的汽油引擎点火装置的使用费上涨了，年复一年，他的发明所挣的钱越来越多。
他不受约束，可以随意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去满足他畸形的报复欲。
他变成了一个偏执狂，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不仅是哲学意义上的那种，而是一个狂热的无政府主义者。
也许这么说并不恰当，最好说他是个虚无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破坏分子。
人尽皆知，他和任何恐怖组织都没有关系。
他完全是单独行动，但是他所制造的恐慌和损失却是所有恐怖组织所做的总和的千倍还要多。
他用炸掉曼森堡的方式表明他离开加利福尼亚了。
在他的供词里，他说那只是个小实验——他只是在试身手而已。
他这个神秘的恐怖分子，满世界游荡了八年，毁坏了数亿美元的财产，也掳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他的恶行带来了一个善果，就是他给恐怖分子带来的破坏。
每次他一犯事，附近的恐怖分子就会被法网捕获，许多都被处决了。
意大利国王遇刺后，仅在罗马就有17人被处决。
他所做的最震惊世人的事可能要数行刺葡萄牙国王和王后了。
那天是他们的婚期。
大家做了所有能做的准备来防范恐怖分子，从教堂到里斯本的街道两边，守着双排士兵，马车周围则是由两百骑兵组成的护卫队。
突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骑兵的自动步枪开始走火，紧邻着的两排步兵的枪也走火了。
混乱之中走火的枪支到处乱射。
那是一场可怕的屠杀——马匹、部队、围观者，还有国王、王后，身上全是打穿的孔。
更糟的是，步兵身后的人群中，两个处在不同位置的恐怖分子身上的炸弹爆炸了。
那是他们本打算趁机扔出去的炸弹。
但又有谁会知道这些呢？炸弹爆炸引起的可怕骚乱只能让人更糊涂，大家都认为那只是整场袭击的一部分。
但有一件事解释不通，那就是枪支走火时骑兵们的行为。
看起来他们不可能早有预谋，然而就是他们的飞弹杀了包括国王和王后在内的数百人。
另一方面，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有七成的骑兵或死或伤。
有人这样来解释：忠诚的步兵发现有人袭击皇家马车，就向叛徒开了火。
然而，即使大部分幸存者都被动了刑，还是不能从他们的证词中找到一丁点儿证据支持这个结论。
他们坚持说自己根本没有开枪，是枪自己走火的。
药剂师嘲笑他们，认为单独一支弹药筒装进了新的无烟火药时才可能立刻走火，而在一个特定区域里，所有的枪支都这样装进了火药，它们都立刻走火的几率为零，根本就不可能。
因此，关于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最终也没得出什么结论。
其他人普遍认为这只是狂热的拉丁人的盲目恐慌，而事实上，起因是两个恐怖分子的炸弹突然爆炸。他们还由此回想起了多年前俄国舰队和英国渔船之间的可笑遭遇。
埃米尔·格卢克窃笑着，继续着自己的路。
他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世人怎么会知道呢？他在自己那间位于奥克兰电报大道上的老电镀店里偶然发现了这个秘密。
事发时，瑟斯顿电力公司在他的商店附近建了一家无线电报站。
很快他的电镀原料池就出了故障。
原料池的线路有很多接头坏掉了，格卢克在调查中发现电线接头处有微小的焊接点。
这些焊接点降低了电阻，使得多余的电流通过溶液，把它“煮沸”，破坏了电镀工作。
但是这些焊接点是怎么来的呢？格卢克在考虑这个问题。
他的推论很简单。
无线电报站建成前，电镀原料很正常。
而电报站建成，原料就出了问题。
因此问题出在无线电报站上。
但是怎么发生的呢？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
如果通过放电可以操纵隔了三千英里洋面的粉末检波器，那么自然地，通过粉末检波器效应，四百英尺远的无线电报站的放电也可以影响原料池线路的坏接头了。
当时格卢克并没有再想太多。
他只是换了电线，继续进行电镀的工作。
但是后来在监狱里的时候，他想起了这件事。刹那间，他想出了这件事的最重要的意义。
他把它变成了自己报复世界的无声秘密武器。
这个跟他一起进了坟墓的伟大发现就是对放电方向和范围的操控。
当时，这是无线电报的未解难题——至今都是——但是格卢克在他的囚室里解决了它。
而且，他一被释放就运用了它。
如果他能够瞄准方向，那么，给一座堡垒、一艘战舰或者一支手枪的弹药匣里引上火花就相当简单了。
而且他不仅可以遥控火药爆炸，还可以引发大火灾。
波士顿大火就是他引发的——然而，就像他在供词中说到的那样，的确是出于偶然，他还说对于那场令他愉快的意外，他永远都没有理由后悔。
那场可怕的德美之战也是埃米尔·格卢克引起的，战争中八十万人丧命，消耗了几乎难以估量的财富。
人们会记得1939年，因为皮卡德事件，德美两国关系变得十分紧张。
德国尽管不满，但并不急于发动战争，而且为了表示友好，德国皇储带着七艘战舰来到美国进行友好访问。
2月15号的夜晚，七艘战舰停泊在纽约城对面的哈得孙湾。
就在那一晚，埃米尔·格卢克独自一人，带着工具、驾着游艇出海了。
事后证明，那艘游艇是他在罗斯特纳公司买的，而他那晚使用的许多工具都购于哥伦比亚电力工厂。
但是当时没人知道。
大家只知道七艘战舰每隔四分钟就一艘接一艘地爆炸。
90%的船员和官员，包括皇储在内，都死掉了。
很多年前，美国战舰“缅因”在哈瓦那港口被炸，随后美国就与西班牙打起了仗——不过一直存在合理的猜测，即爆炸是出于阴谋还是出于偶然。
但是偶然一说不能解释哈得孙港口那七艘战舰每隔四分钟就有一艘爆炸的事。
德国人认为是潜水艇做的，并且立即宣战。
在格卢克认罪六个月后，德国把菲律宾群岛和夏威夷还给了美国。
与此同时，埃米尔·格卢克，这个恶毒的巫师、极端的愤世者，还在他旋风般的破坏之路上游荡。
他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他总是十分科学地彻底清除掉作案的痕迹。
他的办法是租间房间或房子，悄悄地把设备放进去——顺便说一下，经他改善、简化了的设备几乎不占地方。
达成目的之后，他就小心地转移设备。
他犯下可怕的大罪也有望能长久地活下去。
大面积爆发的纽约警察枪击案是个非常事件。
那成为当时的恐怖谜案之一。
短短两个星期之内，两百多名警察被自己的左轮手枪击中腿部。
琼斯探员没有解开这个谜题，但最终是他的想法制服了格卢克。
在他的建议下，警察不再佩带枪支，也就没再出现突发的枪击事件。
1940年早春，格卢克摧毁了马雷岛的海军驻地。
他从瓦列霍的一个房间里向马雷岛释放电波，电波穿过瓦列霍海峡。
他首先在马里兰战舰上运行了他的电波信号。
这艘战舰停靠在水雷炸药库旁边的一个码头上。
战舰的前甲板，一个临时用木材搭建的巨大平台上放着上百枚水雷。
这些水雷是用来保卫金门的。
任何一枚水雷都足以摧毁十几艘战舰，而那里有一百多枚。
破坏十分严重，但那只是格卢克的前奏。
他在马雷岛海岸上运用了电波，炸毁了五艘鱼雷艇，还有鱼雷基地和该岛东端的大炸药库。
然后他又回到西边，从海岸往后搜索高地上偶尔落单的炸药库，炸掉了三艘巡洋舰和“俄勒冈”战舰、“特拉华”战舰、“新罕布什尔”战舰和“弗罗里达”战舰——最后那艘刚驶入干船坞，就和宏伟的干船坞一起被炸毁了。
那是场恐怖的灾难，全国上下都因恐怖而震颤。
但是与后面发生的事情相比，这还不算什么。
那年的深秋，埃米尔·格卢克彻底扫荡了缅因到佛罗里达的大西洋沿海地区。
无一幸免。
堡垒、水雷、各种沿海防御工事、鱼雷艇基地和炸药库——一切都被炸毁了。
三个月后的仲冬，他以同样惊人的方式重击了从直布罗陀到希腊的地中海北岸。
各国上下哀号遍野。
很明显这些破坏是人为的，埃米尔·格卢克的攻击没有特别的针对性，这也使得人们可以很明显看出，这些破坏并不是来自某一个国家。
有一点很显然，那就是，无论幕后黑手是谁，他都是全世界的威胁。
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幸免。
对这个未知的、全能的仇敌，大家都无力防卫。
战争是徒劳的——不，不仅徒劳，而且它本身正是危险的本质。
12个月里，火药制造停工了，所有防御工事的士兵和所有军用船舶上的海员都撤回了。
当时在海牙召开的军事大会甚至认真考虑在世界范围内裁军。
接着美国秘密情报局的一名探员，赛拉斯·班纳曼，因抓捕埃米尔·格卢克而立刻举世闻名。
一开始大家都嘲笑班纳曼，但是他对这个案子准备很充分，短短几星期之内，最怀疑的人也相信了埃米尔·格卢克的罪行。
然而有一件事赛拉斯·班纳曼给出的解释却不能服众，甚至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那就是他一开始是怎样把格卢克和这一系列残暴罪行联系起来的。
的确，马雷岛爆炸事件发生时，班纳曼正在瓦列霍处理政府秘密案件，也曾有人在瓦列霍大街上把埃米尔·格卢克当成不正常的怪人指给他看，但是当时他并未留意。
直到后来在落基山上休假，读到有关大西洋沿海遭到破坏的第一手报道时，班纳曼才突然想到埃米尔·格卢克。
他立刻就把格卢克和这些破坏活动联系了起来。
那只是个假设，但是已经足够了。
壮举就在于这个假设，它本身只是大脑的无意识活动——就像突然在牛顿脑海中闪现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难以解释。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
班纳曼想到的问题是，大西洋沿海地区出事的时候格卢克在哪里。
他主动要求调查这个案子。
他立刻就确定，1940年深秋时格卢克本人就在大西洋海岸来回走动。
他也确定了，警察枪击案件大爆发的时候格卢克就在纽约市。
班纳曼想到的下一个问题就是，格卢克现在在哪里。
而此时，仿佛是回应他的问题，大规模袭击事件在地中海沿岸发生了。
格卢克一个月前乘船去了欧洲——班纳曼清楚这件事。
班纳曼不必亲自赶去欧洲。
借助于电报和欧洲秘密情报局的合作，他跟踪到格卢克在地中海一带的行程，发现他的行踪和海岸防御工事及船只的遇袭时间完全匹配。
他也了解到，格卢克刚刚乘绿星航线的“冥王号”返回美国。
关于案子，班纳曼已经成竹在胸，尽管细节是他在等待的间隙中弄清楚的。
伍德无线电报系统的操作员乔治·布朗在细节方面为他提供了不少帮助。
当“冥王号”驶离桑迪胡克时，班纳曼就乘政府拖船搭上了“冥王号”，埃米尔·格卢克被捕了。
随之而来的是审判和供词。
供词里，格卢克只对一件事表示后悔，那就是他没有抓紧时间。
如他所说，如果他想到自己会被抓住，他的动作会更加迅速，会完成上千倍的破坏。
他的秘密和他一起进了坟墓，虽然现在我们知道法国政府曾接触过他，并许诺用十亿法郎来交换他的发明——这一发明让他得以指挥并几乎控制了放电过程。
“什么！”格卢克答道——“把这个能让你奴役、摧残受苦的人类的东西卖给你？”虽然各国的陆军部都在他们的秘密实验室里继续试验，但目前为止他们还没能得到揭开这个秘密的一丁点儿线索。
1941年12月4号，埃米尔·格卢克被处决了，时年46岁。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天才之一，拥有无穷智慧，却用他强大的力量来作恶而不是造福人类，他是如此扭曲、反常，成为了世界上最让人惊奇的罪犯。
——选自A.G.伯恩赛德先生的《诡案集》，由出版商韩礼德先生和惠特萨德先生授权。
疑犯从宽
一
卡特·沃森胳膊下夹着一本当期的杂志，一路慢慢踱着，同时好奇地四处张望。
从他上次走过这条街算起，都过去二十多年了；这里变化极大，令人咋舌。
这个现在有三十万人口的西部城市当年只有三万人，那时他还只是个孩子，常常在各条街上闲逛。
他现在所在的这条街，当时是个安静的住宅区，周围都住着令人尊敬的劳工阶层家庭。
这天傍晚，他发现这条街已经淹没在一大片肮脏的奢靡场所之下了。
到处都是中国人和日本人开的店，还有脏乱的人家，跟下等白人娱乐场和酒馆混杂在一起。
他幼年时那条安静的街道，已经变成全城最可怕的地区了。
他看了看表。
时间是五点半。
他非常清楚，这是这个地区一天中最冷清的时候，不过他很好奇，还是想瞧一瞧。
二十年来，他四处游历，研究世界各地人间百态，而在他的记忆里，他的故乡是个亲切可爱、身心皆宜的地方。
他所看到的变化还真是令人吃惊。
他打定主意接着走下去，看一看他的故乡堕落到了何等地步。
还有一件事：卡特·沃森有非常强烈的社会和公民意识。
他很富有，不用依靠别人；他厌恶把精力浪费在午后茶会和怪诞的宴饮上的社交生活，对女演员、赛马和其他的消遣也没什么兴趣。
他热衷于研究道德问题，自命为改革家，虽然他的工作主要是给一些比较严肃的评论杂志和季刊写稿，以他的名字出版一些明智、敏锐的关于工人阶级和贫民窟居民的专著。
他所写的二十七部著作冠以这样一些标题：《如果基督来到新奥尔良》、《筋疲力尽的工人》、《柏林的出租屋改革》、《英格兰的农村贫民区》、《东区的人民》、《改革还是革命》、《大学区——激进主义的温床》，以及《文明社会中的穴居人》等等。
但是，卡特·沃森并不病态，也不狂热。
当他遇到可怕的现象，进行研究和揭露时，他并不会失去理智。
他身上找不出丝毫容易激动的特征。
这得益于他的幽默感、广泛的阅历和保守的哲学家气质。
对闪电式改革理论他可没有耐心听下去。
在他看来，社会只有经过极其缓慢和极其痛苦的演化过程，才能变好。
没有捷径，也没有突然出现的重生。
人类的改良只能在痛苦和悲哀中完成，如同过去一切社会改良的历程一样。
但在这个夏日的傍晚，卡特·沃森感到很好奇。
他走着走着，在一家艳俗的酒吧门前停下了。
头顶的招牌上写着：“凡登酒吧”。
入口有两个。
一个明显是进这家酒吧的。
这条路他没有走。
另一个是一条狭窄的过道。
走过过道，他走进了一间很大的屋子，里面摆着很多用椅子围起来的桌子，但是明显无人光顾。
借着昏暗的灯光，他看到远远地放着一架钢琴。
他心里想着以后还要再来一次，研究一下坐在这么多桌子旁边喝酒的人都是些什么阶级，然后就在屋子里兜了一圈。
屋子的后面有一条很短的过道，通往一个小厨房。厨房里，凡登酒吧的老板帕茨·霍兰，正独自坐在一张桌子旁，在晚上的生意还没有忙起来前，匆匆吃着晚饭。
帕齐·霍兰今天逮谁跟谁生气。
他一早上起来就心情欠佳，一天之中事事都不如意。
要是有人问他酒吧里的伙计，他们一定会说老板在闹脾气。但是卡特·沃森并不知道这些。
当他走过那个小小的过道的时候，帕齐·霍兰那双怒气冲冲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他夹着的那本杂志。
帕齐·霍兰并不认识卡特·沃森，他也并不知道沃森夹着的是一本杂志。
帕齐窝着一肚子火气，认定这个陌生人是那种到处张贴广告，把他后房的墙上弄得乌七八糟的人。
杂志封面的颜色更使他确定这就是那种花花绿绿的广告。
于是，麻烦开始了。
帕茨手里拿着刀叉，朝卡特·沃森扑了过去。
“给我滚开！”帕齐大喊大叫，“我知道你要干嘛！”
卡特·华森吓了一跳。
这个冲过来的人就像掀开盖子就会蹦出来的玩偶。
“又来弄脏我的墙。”帕齐喊道，同时吐出一连串生动、肮脏、毫不阳刚的咒骂。
“如果鄙人有所冒犯，绝非故意......”
这位来客只能说到这里了，因为帕齐打断了他。
“给我滚开，你他妈怎么那么多话。”帕齐说着，挥舞着刀叉来增强他骂人的声势。
卡特·沃森脑中闪过一幅图景，好像那把叉子已经怪不舒服地插进了他的肋骨。他知道这种情况下莽夫才会再说下去，于是马上转身准备离开。
他软弱的退却看来是更加激怒了帕齐·霍兰，因为这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丢下了刀叉，一下跳到他面前。
帕齐有一百八十磅重。
沃森也差不多。
体重上两人旗鼓相当。
但是帕齐是一个鲁莽好斗、习惯乱战的酒店打手，而沃森是一位拳击手。
在技术上，沃森占优，因为帕齐暴露着正面要害就冲了过来，只顾着抡起右拳狠命打来。
沃森只要从左面给他一记直拳，就可以脱身。
不过，沃森还有一个占优的地方。
他的拳术、他探访各地贫民窟的经验都告诉他要克制。
他没有挥拳，只是踮步一闪，躲过对方的拳头，跟对方扭在一起。
但是像公牛一样扑过来的帕齐有一股冲力，而侧身制住他的沃森没有冲力。
结果，这两个加起来三百六十磅的人轰然倒地，沃森给压在下面。
他躺在地上，脑袋顶着这个大房间的后墙。
街道远在一百五十英尺开外，他迅速地想了想。
他首先想到的是避免麻烦。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名字登在报纸上，这里是他童年的故乡，很多亲戚和故旧还住在这里。
因此，他扣紧双臂，把压在他身上的人牢牢抱住，等着解救的人来——他们摔倒的声音很响，一定有人会循声而来的。
解救的人真的来了——从酒吧里出来六个人，在他们面前围成一个半圆。
“把他拉开，伙计们。”沃森说，“我没有打他，我也不想打架。”
但是那半个圆圈里没人吭声。
沃森就继续抱着，等着。
帕齐想尽办法都没法弄伤他，就做了个提议。
“放开我，我就放你离开。”他说。
沃森放开了他，但是帕齐一挣扎着站起来，就居高临下地站到他躺着的对手面前，准备再打。
“起来！”帕齐命令道。
他的声音严厉、凶恶，就像上帝唤人前去接受审判的口气一样。沃森知道，他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你往后站，我就起来。”他反抗道。
“你要是个爷们儿，就站起来。”帕齐说道，他浅蓝的眼睛里简直要喷出怒火来，拳头随时准备送出死命的一击。
就在这时，他一收脚，朝沃森脸上踢了过来。
沃森交叉双臂，挡住了这一脚，然后极其迅速地跳了起来，趁对方还没来得及出拳的时候，就又扭住了他。
沃森抱住帕齐，对围观的人说：
“把他拉开，伙计们。
你们都看见了，我并没有打他。我不想打架。
我要离开这儿。”
那一圈人既不动弹，也不说话。
这样的沉默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沃森的心感到一阵凉意。
帕齐试图甩翻沃森，反被沃森弄得仰面朝天摔到地上。
摆脱了帕齐，沃森立即跳起来，向门口奔去。
但是那圈人像墙一样横在他面前。
他看到那些脸都苍白不堪，是从来都见不着太阳的那种脸色；他知道，挡住他去路的，都是些在这片城市丛林中偷鸡摸狗、为非作歹之辈。
他们把沃森推回了像公牛一样追打过来的帕齐面前。
他又跟帕齐扭打在一起了；在尚不至于挨揍的短暂间隙，沃森再次恳求那帮人。
再一次，没有人搭理他。
这时他感到有点害怕。
他听说过许多类似的情形，许多单枪匹马的人在这种龌龊地方被围殴，弄得伤筋断骨、面目全非，甚至死于这些人的拳脚之下。
他还知道，如果他想逃出去，他既不能打袭击他的人，也不能对这些挡出他的人动手。
不过他胸中充满着正义的愤慨。
在任何情况下，以七对一都是不公平的。
他也发怒了，心中激荡起人人都会有的打斗的野性。
但他想起了妻儿，想起了他未完成的书稿，想起了他心爱的位于高地上的那一万英亩平整的大农场。
他的眼前闪现出蔚蓝的天空，金色的阳光洒在他那片花团锦簇的草地上，懒洋洋的牛群站在齐膝深的小河中，鳟鱼在涟漪间穿梭。
生活很美好——简直太美好了，他不能只为一时的野性冲动，拿这么美好的生活来冒险。
总之，沃森非常冷静，也很害怕。
他的对手被他巧妙地抱住，正竭力想要扳倒他。
沃森再次把他摔倒在地，想夺路而逃，又再次被那些脸色苍白的人推回来。他躲过帕齐右手的重拳，再次跟他扭打在一起。
这样反反复复了好多遍。
沃森愈发冷静，而帕茨总是打不到他，白费气力，更加火冒三丈。
扭在一起的时候，他就用头去撞。
第一次，他拿额角撞到了沃森的鼻子。
此后，每次扭到一起的时候，沃森就把脸贴到帕茨的胸口上。
但是怒火中烧的帕齐还是接着撞，拿眼睛、鼻子和脸撞沃森的头顶。
帕齐受的伤越重，他撞得越急、越狠。
这场一厢情愿的打斗持续了十二到十五分钟。
沃森一直没有动拳头，只想努力脱身。
有时候两人散开来，沃森就在桌子之间躲闪，试图冲到门口，那些脸色苍白的人就抓住他的大衣下摆，将他扔回去，挨帕齐挥舞过来的拳头。
沃森没完没了地一次又一次和帕齐扭在一起，然后将他摔个仰面朝天；每一次，他都将帕茨转一个向，朝着门口的方向扔出去，靠着他一次次倒地来一点一点打通道路。
最终，丢了帽子、披头散发、鼻血长流、一只眼睛已经睁不开的沃森终于逃到了人行道上，撞进一个警察的怀里。
“逮捕那个人。”沃森气喘吁吁地说。
“嗨，帕齐，”警察问道，“出了什么乱子？”
“嗨，查理，”帕齐回答道，“这家伙一进来就......”
“警官，请逮捕那个人。”沃森又说了一遍。
“走开！滚蛋！”帕齐吼道。
“滚蛋！”警察加了一句，“你要不走，我就逮你了。”
“除非你逮捕那个人。
他无故对我进行暴力攻击。”
“是这样吗，帕齐？”警察问道。
“才不是。查理，我来告诉你怎么回事，上帝保佑，我有证人可以作证。我正在厨房里喝汤，这个家伙就闯进来跟我胡搅蛮缠。
我打生下来起就没见过他。
他喝醉了......”
“看看我，警官。”愤怒的社会学家抗议道，“我像是喝醉了吗？”
警察用恼怒、威胁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然后冲帕齐点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这个家伙跟我胡闹。他说：‘我是蒂姆·麦格拉思。'他还说，‘我爱把你怎样就怎样。'‘举起手来。'
我笑了笑，他就砰砰两拳砸过来，打翻了我的汤。
看看我的眼睛。
我差点给他弄死了。”
“你打算怎么办，警官？”沃森质问道。
“还是那句话，滚蛋。”这就是警察的回答，“要不然我就把你逮起来。”
卡特·沃森的公民正义感爆发了。
“警官先生，我要抗议......”
就在这时侯，警察粗暴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差一点把他摔倒在地。
“走，你被捕了。”
“你得把他也抓起来。”沃森要求道。
“没那事儿。”这就是回答。
“他好好地喝汤，你过去打他是要干什么呀？”
二
卡特·沃森是真的愤怒了。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遭到肆意袭击，伤得不轻，还被抓了起来，而且因为所有晨报无一例外炮制出耸人听闻的报导，说他喝醉了，跟臭名远扬的凡登酒吧的老板打了一架。登出来的报道一句准确真实的话都没有。
帕齐·霍兰和他的同党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这次斗殴的经过。
卡特·沃森当时喝醉了，这成了无可置疑的事实。
他三次被扔出去，扔到路边的阴沟里，又三次跑回来，怒气冲冲地宣称要将这个地方夷为平地。
“著名社会学家贪杯蹲大牢！”这是他看到的第一个头条新闻，消息就在第一版上，还附有一张他的大幅肖像。
其他的标题有：“卡特·沃森一心要拿打人锦标”、“卡特·沃森罪有应得”、“著名社会学家意欲捣毁一家夜店”，以及“卡特·沃森被帕齐·霍兰三次击倒”。
第二天早上，保释期间的卡特·沃森出现在治安法庭，就人民对他的起诉进行答辩，因为他袭击和殴打了一名叫帕齐·霍兰的人民。
但是一开始，那位受雇起诉所有跟人民为敌的作奸犯科者的检察官，却将他拉到一边，私下谈起话来。
“私了一下不就结了！”检察官说，“
沃森先生，我来教你怎么做：跟霍兰先生握个手，讲个和，我们现在就能把案子了结了。
我只消跟法官打声招呼，对你的指控就可以撤销。”
“但是我并不想撤销。”这就是沃森的答复。
“你既然担当此职，就应该起诉我，而不是让我跟这个——这个人讲和。”
“好吧，我会起诉你的。”检察官回答说。
“同时，你也得起诉帕齐·霍兰。”沃森提出，“他涉嫌袭击和殴打，我要求将其逮捕。”
“你还是握个手，讲和的好。”检察官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声音里几乎有威胁的意味了。
两个案子定于一周以后，在同一天早晨，在治安法官维特伯格的法庭内进行审判。
“你没有机会赢。”沃森的一位发小朋友告诉他，这位朋友退休前是这座城市最大报馆的经理。
“人人都知道你给他揍了一顿。
他的名声都臭到家了。
不过这一点都帮不了你。
两个案子都会撤销的。
这还是因为你大小是个人物。
换作普通人，怕是还要定罪呢。”
“但我就是不明白。”困惑不已的社会学家反驳说，“
这人毫无征兆地就打了我，打得还不轻，而我根本就没有动手。
我......”
“跟这半点关系都没有。”朋友打断了他的话。
“那什么才是有关系的呢？”
“我来告诉你吧。
你现在对阵的是本地的警察和政治机器。
你是谁？你连本市一个合法居民都算不上。
你是在乡下长大的。
你手里一张选票都没有。
更谈不上影响选票了。
那个龌龊老板在他那个区倒可以操纵选票——好大一长串选票。”
“你是想说维特伯格法官会违反他神圣的职责和誓言，把那个禽兽放掉？”沃森质问道。
“瞧着吧，”朋友冷冷地回答，“唔，他会处理得很漂亮的。
他会作出非常合法、非常公正的判决，而且满嘴蹦出的都是字典里代表公平和正义的字眼。”
“但是还有报纸啊。”沃森喊起来了。
“报纸不会跟掌权的人作对。
他们会让你哭笑不得。
他们怎么对你的，你已经领教过了。”
“那些去警察局采新闻的小伙子们就不会写点真实情况吗？”
“他们会写得跟真的似的，让公众都相信。
他们是在授意之下写报道的，你明白这一点。
他们奉命歪曲事实、添油加醋，等到他们写完了登报，你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最好是现在就把事情了结了。
你现在情况很麻烦。”
“但是已经确定要开庭审理了。”
“打个招呼，他们就会把案子了结了。
一个人不能跟一整部机器作对，除非他身后有另一部机器撑腰。”
三
但是卡特·沃森很固执。他并不怀疑这部政治机器会打倒他，不过他一生都在寻求社会经验，这次体验的确很新鲜。
开审的那天早上，检察官又一次试图调解。
“如果你非要调解，我就要请律师来起诉了。”沃森说。
“不用，别请了。”检察官说，“人民给我工资，让我提出公诉，我当然要做了。
不过我告诉你。
你没有胜算。
我们会把两案并作一案，你瞧着吧。”
维特伯格法官给沃森的印象不错。
他年轻还轻，个头不高，略微显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脸聪明的样子——看上去确实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嘴唇含笑，笑起来黑眼睛的眼角上就堆出皱纹，这些都加深了沃森对他的好印象。
沃森看着他，研究着他，十拿九稳地认为老朋友的推测是错的。
不过，沃森不久就吃到了教训。
帕齐·霍兰和两个同党作了一大堆伪证。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沃森简直不能相信居然还有这种事。
他们否认还有其他四个人在场。
两个作证的家伙，一个宣称他当时在厨房里，亲眼看见沃森无故殴打帕齐，而另一个则声称他呆在酒吧里，目睹了沃森第二次和第三次冲过去要打死并无过错的帕齐。
他们嘴里的污言秽语滔滔不绝、不堪入耳，说是沃森所说，这让他觉得他们简直是在自露马脚，因为沃森绝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们又形容沃森把凶狠的拳头雨点般地砸向可怜的帕齐，想去踢帕齐，没有踢到，倒是踢坏了一把椅子；这时侯，沃森暗自觉得越来越好笑，同时也觉得很悲哀。
这种审判简直就是闹剧。他想到人类还要经过漫长的路才能到达高尚，而生命却是如此卑劣，实在是令人沮丧。
他们把沃森说成恃强凌弱、无事生非的无赖，沃森本人都快认不出那就是自己了，他最深仇大恨的对头也应该认不出来了。
但是，跟所有作复杂的伪证的情况一样，他们编造的故事里有很多破绽和相互矛盾的地方。
法官却没有发现，检察官和帕齐的律师也是置若罔闻。沃森没有费事给自己请一名律师，现在他倒很高兴，幸好没请。
当他站上证人席，讲述事件经过的时候，他仍然对维特伯格法官抱有一点信心。
“法官大人，我当时正在街上随意闲逛。”沃森刚开口，就被法官打断了。
“我们在此不是要考虑你之前的行为。”维特伯格法官冲他喊道。
“谁先动的手？”
“法官大人，”沃森辩称，“关于斗殴的实情，我没有证人，我只有原原本本讲完事件的经过，才能说明真相......”
他又一次被打断了。
“我们可不想在这儿出本杂志。”维特伯格法官吼起来了，恶狠狠地看着沃森；沃森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他几分钟之前仔细研究过的人。
“谁先动的手？”帕齐的律师问道。
这时侯检察官又插进来了，要求知道审理的是并案处理的两件案子中的哪一件，帕齐的律师有什么权利在诉讼的这个阶段要求质证。
帕齐的律师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维特伯格法官来干预了，声称他对并案处理并不知情。
这些都需要解释清楚。
一场激烈的争论开始了，最终，被告律师和检察官都向法庭道歉，然后向对方道歉，争论才算平息。
审理又继续进行了。这在沃森看来，就像一群扒手偷走了一个老实人的钱包，反而冲他大吵大嚷一样。
这部政治机器正在运转，就是这么回事。
“你为什么要走到这个名声欠佳的地方去？”法官问道。
“这是我多年来的习惯；我是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总要让自己见识见识......”
可是，沃森的话只能说到这儿了。
“我们不想在这儿听你讲这个学、那个学。”维特伯格法官咆哮起来，“问题很简单。
你就直截了当地回答。
你喝醉了，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这就是我要问的重点。”
当沃森试图陈述帕齐怎样用头来撞他，反而弄伤了自己的脸的时候，他们毫不掩饰地开始奚落沃森，而维特伯格法官觉得又抓住了他的把柄。
“你在证人席上宣过誓，你所说的全部属实，绝无虚假；宣誓是非常严肃的事，你明白吗？”法官质问道，“你讲的简直是天方夜谭。
拿自己脸上娇嫩的部位撞你的头，一个人居然会以这样的方式伤害自己，并且连续伤害自己，这不合情理。
你是个明事理的人。
这事不合情理，对吧？”
“人发起怒来，是不通情理的。”沃森还是很温和地答道。
此话深深地激怒了维特伯格法官，也引起了他的义愤。
“你有什么权利这样说？”他大喊起来，“毫无必要。
跟这个案子毫无关系。
先生，你只是证人，证明发生的事件。
本庭不想听你表达任何意见。”
“我只是在回答你的问题，法官大人。”沃森谦恭地抗议道。
“你根本就没有回答。”法官又吼起来了，“
我要警告你，先生，我要警告你，你这样倨傲，可能背上藐视法庭的罪名。
我得让你知道，在这个小小的法庭里面，我们懂得怎样去遵守法律，遵循礼节。
我为你感到羞耻。”
卡特·沃森对凡登酒吧所发生的事件进行的供述，又被被告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律问题上钻牛角尖的争论打断了。对此，沃森一点也不怨恨。他觉得好笑，又很难过；他眼前浮现出统治着这个国家的大大小小的政治机器，以及这些机器中蜘蛛一样的寄生虫们在一千座城市里干着的那些不受惩处的无耻勾当。
现在，这样的机器和勾当就在他面前；一个法庭、一名法官，在政治机器旁边对着一个影响着一串选票的下等酒吧老板躬身迎逢。
虽然只是件很小的丑事，但也是这部多面的政治机器的其中一面，它盘踞在每个城市、每个州，以一千种形态控制着这个国家。
一句熟悉的成语在他耳畔响起：“付之一笑”。
他们争论得最激烈的时候，沃森有一次笑出了声，使得维特伯格法官愤怒地皱起了眉头。
他觉得，这些欺压人的律师和这名欺压人的法官，比最欺凌船员的地狱船上凶暴的大副们还要坏无数倍，那些大副虽然恃强凌弱，面对反抗也得保护自己。
而这些小恶棍则利用法律的威严来保护自己。
他们打人，但是不许任何人还手，因为他们后面有监狱和愚蠢警察的警棍给他们撑腰——警察不过是拿着工资的职业打手。
不过，他没有怨恨。
光是看到他们有多么可笑，就足以令他忘怀他们的粗鄙和虚伪，他仅剩的恐怕就是这点幽默感了。
虽然受到多次威吓和诘问，他最终还是将事件简单直白地讲了一遍，即便面对凶险的交叉询问，他的话也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这跟帕齐和他的两个证人靠嘶喊作出的伪证有着极大的差别。
帕齐的律师和检察官都偃旗息鼓了，不再辩论，只等着法庭作出判决。
沃森对这种做法提出了抗议，但是检察官说，他是公诉人，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沃森也不得不噤声了。
“帕特里克·霍兰供认，他当时生命面临威胁，被迫进行自卫。”维特伯格法官开始宣读判决，“
沃森先生供述的事由相同。
两人都咬定是对方先动手，都咬定对方无故殴打自己。
根据法律公理，被告应享有疑犯从宽的权利。
合理怀疑是存在的。
因此，就人民诉卡特·沃森一案，被告卡特·沃森享有疑犯从宽的权利，本庭宣布，自此免除羁押。
就人民诉帕特里克·霍兰一案，同理适用。
他享有疑犯从宽的权利，自此免除羁押。
本庭建议，两位被告握手言和。”
在下午出的报纸上，沃森最先读到的头条是：“卡特·沃森获释”。
另一份报纸则是：“卡特·沃森逃脱了罚金处分”。
最绝的是这家的标题：“卡特·沃森，好家伙”。在正文里他看到维特伯格法官如何建议两个打架的人握手言和，两人也马上照办了。
接下去，他还看到：
“‘咱们为这事儿喝一杯去。'帕齐·霍兰说。
“‘没问题。'卡特·沃森说。
“于是，他们手挽着手，信步走进最近的一家酒吧。”
四
经历过这么一场凶险，现在沃森倒没有心怀怨恨。
这是一种新的社会阅历，他借此完成了一部新书，书名为《治安法庭诉讼程序之初步分析》。
一年之后，一个夏日的早晨，沃森在自家的农场里下了马，独自爬上一个小小的山谷，去看看他去年冬天种下的石蕨。
爬上山谷的高端，他来到了一片花团锦簇的草地上，这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僻静之处，四周低矮的山丘和树丛把这里跟外界分隔开来。
他发现那儿有个人，明显是从一英里外的小镇上那家避暑旅馆一路散步走过来的。
他们打了个照面，彼此都认出了对方。
这个人就是维特伯格法官。
这种行为明显是非法侵入，因为沃森在农场边界上立上了“不得擅闯”的警示牌，不过他对这种事情从来没有认真追究过。
维特伯格法官伸出了手，但沃森就当没看见。
“政治是个肮脏的行业，对吧，法官阁下？”他说道，“是，我看见你的手了，但我不愿意跟你握手。
判决之后报上说我跟帕齐·霍兰握手了。
你知道我没有，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宁愿跟他和他那帮狗杂种握一千次手，也不愿意跟你握。”
维特伯格法官搓手搓脚、甚是难堪；正当他哼哼唧唧，搜肠刮肚地想说点什么的时候，沃森看着他，突然心生一计，决定狠狠地戏耍他一次。
“我无法想象，像你这样博学多闻、世事洞明的人，会跟我结怨。”法官说道。
“结怨？”沃森答道，“当然不会。
我本性里没有怨恨。
要证明我不怨你，让你见识一下一件怪事，你以前肯定没遇见过。”
沃森四下里看了看，捡起一块粗糙的拳头大小的石块。
“看见这个了吧。
再瞧我。”
说着，卡特·沃森拿石块朝自己的脸上猛地砸去。
他脸上被石块划得皮开肉绽，骨头都露了出来，鲜血喷涌而出。
“石头有点太锋利了。”他对万分惊愕的法官说，法官以为他疯了，
“我得搞点瘀伤。
这种事情，就要做得逼真才行。”
于是，卡特·沃森又找了块平滑的石头，拿在手里，往脸上结结实实地捶了几下。
“哦，”他嘀咕着说，“过几个小时，这儿就会变成青黑色，太妙了。
这可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
“你疯了。”维特伯格法官颤声说。
“别拿这种粗鄙的话来说我。”沃森说，“
你看见这张脸没？又青又肿，还流血了。
这是你干的，你拿右手打的。
你砰砰就给了我两拳。
太野蛮了，无故打人。
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我必须保护自己。”
看见对方气势汹汹地亮出两个拳头，维特伯格法官惊慌失措地往后退缩。
“你要是打我，我就叫人把你抓起来。”维特伯格法官威胁道。
“我就是这么跟帕齐说的。”
沃森回答道，“我说了这句话之后他是怎么做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
“就是这样！”
话音未落，沃森的右拳已经打在了维特伯格法官的鼻子上，打得这位律界人士仰面摔倒在草地上。
“起来！”沃森命令道，“你要是个爷们儿，就站起来——你知道，这也是帕齐对我说的。”
维特伯格法官不肯起来，沃森就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然后打青他的一只眼睛，把他再一次摔倒在地。
接下来简直是一场对红印第安人的屠杀。
维特伯格法官挨了一顿人道而科学的殴打。
他的脸上挨了拳头，耳朵上挨了巴掌，脸被按在草地上搓来搓去。
自始至终，沃森都是在把帕齐·霍兰所做的施加到法官身上。
有的时候，这位恶作剧的社会学家才会很有分寸地真正赏他一记重拳。
有一次，他把可怜的法官拽起来后，故意用自己的鼻子去撞法官的头。
他的鼻子马上就流血了。
“看见了没？”沃森喊着，往后退了一步，娴熟地让鼻血洒在衬衫的前襟上。“你干的。
是你拿拳头打的。
太可怕了。
我差点被打死。
我还得再自卫一次。”
于是，维特伯格法官的脸上又挨了一拳，他被打倒在草地上。
“我要让人把你抓起来。”他躺在地上，哭哭啼啼地说。
“帕齐也是这么说的。”
“真野蛮。”他不断抽着鼻子说，“无缘无故，就打人。”
“帕齐也是这么说的。”
“我一定会让人抓你的。”
“别说得那么文，我可以抢个先，让人先抓你。”
说了这话，卡特·沃森走下山谷，跨上马背，骑到镇上去了。
一个小时之后，当维特伯格法官一瘸一拐地回到旅馆的时候，村里的一名巡警把他逮捕了，因为卡特·沃森指控他袭击殴打。
五
“法官大人，”第二天，沃森对村里的审判官说，这位审判员是个富有的农场主，三十年前从一个乡村大学毕业，“既然这位索尔·维特伯格在我控告他殴打我之后，认为应该控告我殴打他，我建议两案作并案处理。
两案的证词和口供是一样的。”
审判官同意了，于是两案进行并案审理。
沃森作为控方证人，首先走上证人席陈述证言。
“我当时正在采花，”他开始说证词，“在我自己的土地上采花，做梦都想不到会有危险降临。
突然，这个人从树后面钻出来冲到我面前。‘我是嘟嘟，'他说，‘我要砸烂你。
举起手来。'我只是笑了笑，结果他说完，砰砰给我两拳，把我打倒在地，我的花撒得满地都是。
他说的话可真是吓人。
这完全是野蛮、无缘无故的攻击。
瞧瞧我的脸。
瞧瞧我的鼻子——我简直想不明白。
他一定是喝醉了。
我真是吃惊，还没回过神来，他就这样对我实施了殴打。
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于是我被迫进行自卫。
事情就是这样，法官大人。最后，我还得说，我还是没有搞明白。
为什么他说他叫嘟嘟？
为什么他无缘无故地打我？”
就这样，索尔·维特伯格接受了一堂关于伪证技巧的大开眼界的课。
他审理那些瞎编乱造的案子的时候，常常坐在治安法庭高高的法官席上，任由底下的证人信口胡诌；现在假口供头一次落到了他的头上，而且他也不再高坐法庭之上，没有法警、警棍和监狱在后面为他撑腰。
“法官大人，”他喊道，“我从来没听过这么一堆谎话，说谎的人简直没脸没皮......”
沃森马上跳了起来。
“法官大人，我抗议。
是真相还是谎言只能由法官大人来裁决。
证人站在证人席上，只能就发生的真实情况作证。
他个人的意见，无论是对一般事情，还是对我本人，都与本案没有关系。”
审判官挠了挠头，脸上渐渐显出一股冷冷的义愤。
“这一点说得对。”他裁决道，“
我很吃惊，维特伯格先生，你这样一个自称法官、熟谙法律事务的人，居然如此行为不端，干出这样的事。
先生，你的所作所为在我看来就像一个讼棍。
这是一桩简单的袭击殴打案。
我们现在要确定是谁先动的手，我们才不想听你对沃森先生个人品行的意见。
你接着作证。”
要是他那片淤青而肿胀的嘴唇不是疼得那么厉害的话，索尔·维特伯格会气得咬住嘴唇不放的。
他还是克制了一下，把事情的经过简单、直接、如实地讲了一遍。
“法官大人，”沃森说，“我想请你问他一下，他当时在我的田地上做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先生，你当时在沃森先生的田地里干什么呢？”
“我并不知道那是他的产业。”
“法官大人，这是非法侵入，”沃森喊道，“我的警示牌都放在显眼的位置。”
“我没看到警示牌。”索尔·维特伯格说。
“我亲眼见过，”审判官厉声说道，“警示牌很显眼。
先生，我要警告你，如果你在这些小事上也不据实陈述的话，你那更重要的口供就值得怀疑了。
为什么你要殴打沃森先生？”
“法官大人，我已经声明过，我没有打过他一下。”
审判官看了一眼卡特·沃森淤青而肿胀的脸，转过头来瞪着索尔·维特伯格。
“看看他的脸！”他大声喊道，“如果你一下都没有打他，他怎么会变得口歪鼻斜、伤痕累累呢？”
“我已经申明过......”
“你要当心了。”审判官警告说。
“我会当心，先生。
我所说的全部属实，绝无虚假。
他拿了一块石头打了他自己。
他拿两块不同的石头打了他自己。”  “这样合情理吗？一个人，只要不是精神错乱，会用石头砸自己脸上娇嫩的部位，会这样自残，而且连续自残吗？”卡特·沃森质问道。
“简直是天方夜谭。”审判官评论说。
“维特伯格先生，当时你是不是喝过酒？”
“没有，先生。”
“你从不喝酒？”
“有时会。”
审判官沉思起来，脸上现出老谋深算的样子。
沃森利用这个机会，向索尔·维特伯格眨了眨眼睛，但这位挨了一顿暴打的绅士看不出这种情形下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奇怪的案子，真是一桩奇怪的案子。”在给出裁决之前，审判官说，“双方的证词完全矛盾。
当事人之外又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
双方都宣称对方动手打人，而我也没有法律途径判明真相。
不过我倒有一个私下的意见，维特伯格先生，我建议你以后不要再踏入沃森先生的田地，也不要到这一带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索尔·维特伯格不禁脱口而出。
“坐下，先生！”审判官高声命令道，“如果你再以这种方式扰乱本庭的话，我将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判处你罚金。
我警告你，我会判处很重的罚金——你本人也是法官，应该很熟悉庭上的礼仪和尊严。
现在我宣判：
按照法律原则，被告享有疑犯从宽的权利。
刚才已经说过，现在重复一遍。我没有法律途径判明谁先动手。
因此，很遗憾，”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瞪了索尔·维特伯格一眼，“两案的被告均依据疑犯从宽原则处理。
先生们，你们两人获得释放了。”
“咱们为这场官司去喝一杯吧。”离开法庭的时候，沃森对维特伯格说。但是那个怒不可遏的人却不肯同他手挽着手，信步走进最近的酒吧去。
流口水病房的故事
我？我不是个嘴角总流着口水的弱智。
我是个助手。
我不知道如果没有我，琼斯小姐或是凯尔茜小姐该怎么办。
这个病房里有五十五个低级的流着口水的弱智，如果我不在，他们怎能全都吃饱了饭呢？
我喜欢喂他们吃饭。
他们不闹事捣乱。
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他们大部分人的腿和胳膊都有毛病，而且他们不能说话。
他们是非常低级的人。
我能走路、能说话，还能做事。
照顾这些弱智的时候你一定要小心，给他们喂食的时候不能太快。
要不他们就会噎住。
琼斯小姐说我是个专家。
只要有新来的护士，我就会向她演示该怎么做。
看新来的护士设法喂他们吃饭十分有趣。
她喂得很慢、很小心，以至于到吃晚饭的时候，她还没把早饭给他们灌下去。
然后我开始做示范，因为我是个专家。
达尔林普尔医生说我是个专家，他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你能让这些弱智吃得比平常快一倍。
我叫汤姆，今年二十八岁。
这个机构里的每个人都认识我。
你要知道，这是个社会公共机构。
这个机构从属于加利福尼亚州，而且是以政治利益为经营目的的。
我明白。
我在这里呆了很久。
每个人都信任我。
在我不用忙着应付这些弱智的时候，就在这里四处跑跑腿。
我喜欢流口水病人。
这让我明白自己不是嘴角流着口水的弱智有多么幸运。
我喜欢呆在“家”。
我不喜欢外面的世界。
我明白。
我之前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也逃跑过，也被人收养过。
我为“家”，为弱智病房，全心全意。
我看起来不像流口水的弱智，是吧？
你一看到我就知道有什么区别了。
我是个助手，专业助手。
对于一个弱智来说，这已经很了不得了。
弱智？哦，就是智力低下的家伙。
我以为你知道呢。
我们在这里的都是弱智。
但我是个高级的弱智。达尔林普尔医生说我很聪明，不应该呆在“家”，但我从没把这点泄露出去过。
这是个相当不错的地方。
而且不像很多弱智那样抽风。
你透过这些树可以看见上面那栋房子。
高级的弱智病人被单独安置在那里。
他们都很高傲，因为他们不是一般的弱智。
他们管那栋房子叫俱乐部会所，他们称自己和外边的人一样正常，他们只是生病而已。
我不怎么喜欢他们。
他们不抽风的时候就笑话我。
不过，我不在乎。
我永远也不需要害怕会跌倒、会摔破自己的脑袋。
有时候，他们围成一圈转着跑，想很快找到一个坐的地方，可他们就是不坐。低级的病人倒人胃口，而高级的病人装腔作势。
我很高兴自己不是个病人。
他们不值一提。
他们只会说大话，仅此而已。
凯尔茜小姐说我话太多了。
但我讲得合情合理，比其他的弱智强多了。
达尔林普尔医生说我有语言天赋。
我知道的。
你应该听听我独自一人，或是只有一个弱智听众时的言语。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想做个政治家，就是太麻烦了。
他们都擅于长篇大论，而这就是他们保住职位的法宝。
这个机构里没有疯子。
他们只是智力低下。
让我告诉你一些有趣的事。
这里大约有十二个智力较为高级的女孩在宽敞的餐厅里摆餐具。
有时她们提前干完了活，就会都坐在椅子上，围成一圈聊天。
我悄悄到门边偷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憋住了笑声。
你想知道她们都谈了些什么吗？是这样的。
她们好长时间都不吐一个字。
然后一个人说：“感谢上帝，我不是弱智。”于是，其他人都点点头，看起来心满意足的样子。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没有人开口说话。
然后，这圈子里的另一个女孩说：“感谢上帝，我不是弱智。”然后其他人又都点点头。
这一圈人就这样一个一个重复着，没有人说其他的内容。
如今她们成了真正的弱智，不是吗？你自己判断吧。
我可没弱智到那个程度，感谢上帝。
有时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弱智。
我在乐队里演奏，还识乐谱。
在这个乐队里，所有的人都应该是弱智，除了乐队指挥。
他是个疯子。
我们都知道，但我们不说，除非是私下里讨论。
他的工作也是政治，我们不希望他失业。
我是打鼓手。
这个机构没有我就无法运转。
我以前生过一次病，所以我知道。
我住院期间这间弱智病房没有塌掉，真是个奇迹。
我如果想离开这里就能离开。
我没有某些人想得那么无能。
但我没有和别人说。
我在这里过得太畅快了。
再说，我要是跑了，一切都得垮掉。
我担心某天他们发现我不是个弱智的时候，会把我送到外边，让我自谋生路。
我了解外边的世界，我并不喜欢。
对我来说，“家”已经相当不错了。
你看我会时不时地咧嘴笑。
我情不自禁。
但我可以假装咧嘴使劲笑。
虽然我并不坏。
我看着玻璃中的自己。
我的嘴长得很滑稽，这我自己知道，而且还往下垂，我的牙齿也不好。
无论在哪里，光看一个人的嘴和牙齿你就能知道他是不是弱智。
但那并不能证明我就是个弱智。
只是我很幸运，我看起来像个弱智。
我知道得多了。
如果我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你一定会大吃一惊。
可是在我不想知道，或者是不愿做他们让我做的事情的时候，我就把嘴往下耷拉，哈哈大笑，制造愚蠢的噪音。
我观察过低等弱智发出怪声的样子，我能骗过所有人。
而且我能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怪叫。
有一天凯尔茜小姐骂我是傻子。
她那时生气极了，我就是在那时愚弄她的。
有一回凯尔茜小姐问我为什么不写一本关于弱智的书。
我当时正和她说着小艾伯特的情况。
你知道，他是个嘴角总流着口水的弱智，我总能从他眨巴左眼的方式看出他有什么毛病。
所以我就给凯尔茜小姐是怎么回事，可就因为她自己不知道，她发火了。
不过有一天，也许啊，我会写那么一本书。
就是写书太麻烦了。
再者，我宁愿用嘴说。
你知道“小头”是什么吗？就是那种脑袋比拳头还小的人。
他们通常都是总流着口水，而且他们活得比较久。
大头不会总流口水。
他们脑袋很大，而且他们更聪明。
但他们无法长大成人。
他们总是会夭亡。
我每次看到这样的人都会想，他就要死了。
有时，我心神倦怠，或是护士正生我的气，我就希望自己也是个弱智，什么都不用做，还有人给我喂饭吃。
但我觉得自己还是宁愿能说话，做我自己。
昨天达尔林普尔医生才刚对我说：“汤姆，”他说道，“真不知道如果没有你，我该怎么办。”他应该知道的，毕竟他对一千个弱智发号施令已经有两年了。
他之前的是沃特库姆医生。
他们是被任命的，你知道。
这是政治。
我在这里见过许多许多的医生。
我比他们任何一个来得都早。
我在这个机构呆了二十五年了。
不，我没有怨言。
这个机构运作得不能再好了。
当个高级的弱智是小菜一碟。看看达尔林普尔医生吧。
他有很多麻烦。
他用政治手段保住了工作。
没错，我们这些高级的弱智谈论政治。
我们了解政治的方方面面，政治糟糕透了。
这样一个机构本不该靠政治运营。
看看达尔林普尔医生。
他在这里两年了，学会了很多。
然后政治就开始发挥作用了，把他弄了出去，又派了一个对弱智病人一无所知的新医生来。
我在这里认识了成千上万个护士。
他们中有的人不错。
但是他们来了又走。
大部分女护士都结了婚。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想要结婚。
我跟沃特库姆医生说过一次，但他说自己非常抱歉，因为弱智是不允许结婚的。
我曾经恋爱过。
她是个护士。
我不会告诉你她的名字的。
她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金黄的头发，说话很温柔，而且她喜欢我。
她是这么和我说的。
她还总是告诉我要做个乖男孩。
而且我确实是个乖男孩，直到后来，我逃跑了。
你瞧，她走了，然后结婚了，都没有告诉我。
我认为结婚不像人们吹捧得那么好。
安格林医生和他的妻子过去常常吵架。
我曾经看见他们争吵。
而且有一次，我听见她骂他是弱智。
听着，没有人有权利管不是弱智的人叫弱智。
她那么叫他的时候，安格林医生非常生气。
但是他并没有呆多久。
政治把他赶了出去，曼德维尔医生就来了。
他没有妻子。
有一次，我听见他跟工程师交谈。
工程师和他的妻子吵得鸡犬不宁，于是那天曼德维尔医生告诉他，自己很开心没有被女人的衬裙拴住。
衬裙就是一种裙子。
就算我是个弱智，我也明白他的意思。
但是不能泄露这点。
只要你不说出去，就能听到更多。
我在这里已经看到许多事情了。
有一次我被收养了，我坐着火车去了一个四十英里外的地方，和一个叫彼得·博普的男人和他的老婆一起生活。
他们有个大农场。
安格林医生说我既强壮又聪明，我也是这么说的。
那是因为我想被收养。
彼得·博普说他愿意给我一个温馨的家，而律师办妥了相关文件。
但我很快就拿定主意，农场不是我的栖身之所。
博普太太被我吓得要死，不让我在屋子里睡觉。
他们修理了柴房，让我睡在那里。
我必须四点起床喂马、挤牛奶，然后把牛奶送到邻居家里。
他们管这个叫零工杂务，但我却会忙活一整天。
我劈木柴，然后清理鸡舍，给蔬菜除草，几乎做了农场上所有的事。
我过得一点都不快活。
我没有一点闲暇。
让我告诉你一件事。
比起在结霜的地上挤牛奶，我更愿意给弱智喂玉米粥和牛奶。
博普太太害怕让我跟她的孩子们玩。
而且我也害怕。
四下无人的时候，他们常常冲我做鬼脸，骂我是“疯子”。
每个人都叫我疯子汤姆。
街坊四邻的其他男孩子都冲我扔石头。
在“家”你不会看到那样的景象。
弱智们更守规矩。
博普太太嫌我动作慢时，常常会掐我，还扯我的头发，而我只是弄出愚蠢的噪音，然后做得更慢。
她说哪天她会死在我的手里。
我没把牧场上那口老井的木板盖盖上，然后一只小牛犊掉进井里淹死了。
然后，彼得·博普说他要抽我一顿。
他也这么做了。
他拿起一条缰头皮带就冲着我来了。
太可怕了。
我这辈子从没挨过鞭子。
他们在“家”不会这样做，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家”才是适合我的地方。
我懂法律，我知道他没有权利用缰头皮带鞭打我。
那是很残忍的，监护人文件上说他不能残忍地对待被监护人。
我什么都没说。
我只是等着，从这里你就能看出我是个什么样的弱智。
我等了很久，做事更慢了，而且还制造出更多愚蠢的噪音；但他都不肯放我回“家”，那才是我想要的。
不过一天，正好是那个月的第一天，布朗太太给了我三美金，是她付给彼得·博普的牛奶钱。
那会儿是早上。
等晚上拿回牛奶时，我应该把收据一起带回来。
但我没有。
我只是往市中心的车站走去，和其他人一样买了张票，然后上了回“家”的火车。
我就是这样的弱智。
那时安格林医生已经离开，曼德维尔接替了他的职位。
我径直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他不认识我。
“你好，”他说，“今天不是接待日。”“我不是来拜访的，”我说，“我是汤姆。
我属于这里。”然后他发出嘘声，表现出大吃一惊的样子。
我告诉了他一切，给他看了缰绳皮带留下的伤痕，于是他越来越愤怒，说他会处理彼得·博普德这档子事的。
也许你觉得有些流着口水的小弱智不高兴见到我。
我径直走进病房。
有个新来的护士正在喂艾伯特吃饭。
“等一等，”我说，“不应该这么喂。
你看不见他是怎么眨巴左眼的么？让我来给你做个示范。”
也许她以为我是新来的医生，因为她马上就把勺子给我了。我喂饱了小艾伯特，我猜这是我离开之后，小艾伯特吃的最舒服的一顿饭。
只要你了解了这些弱智，你就会发现他们并不坏。
有一次，我听见琼斯小姐跟凯尔茜小姐说，我在应付总流口水的弱智病人方面，有惊人的天赋。
有一天，也许我会和达尔林普尔医生谈谈，让他宣布我不是弱智。然后我会让他使我成为一个弱智病房里的真正的助手，每个月四十美金，还提供食宿。
然后我会娶琼斯小姐，在这里继续生活。
如果她不肯嫁给我，我就娶凯尔茜小姐，或者其他的哪个护士。
这里有好多想结婚的护士呢。
如果我的妻子发火的时候骂我弱智，我是不会在意的。
在意有什么用？我料想，一个人要是学会了忍受弱智病人，忍受一个妻子不会难到哪里去吧。
我还没有告诉你，我逃跑时的事。
我从来没想过要逃跑，这件事完全是查利和乔唆我的。
你知道，他们是高级的弱智病人。
那会儿，我去楼上给威尔逊医生的办公室稍了个口信，在我正打算回弱智病房的时候，看见查利和乔躲在健身房的角落里，向我做手势。
我向他们走过去。
“你好，”乔说，“那些总流口水的病人情况怎么样？”
“挺好的，”我说，“最近抽风了吗？”
他们听了很生气，在我正要继续说话的时候，乔说，“我们要逃跑。
一起走吧。”
“为什么？”我说。
“我们要爬到山顶上去。”乔说。
“然后发现一个金矿，”查利说，“我们就不会再抽风了。
我们就会痊癒。”
“好吧。”我说。
我们蹑手蹑脚地绕到健身房的后面，进入了树林。
也许走了大概十分钟的时候，我停下了。
“怎么了？”乔说。
“等一下，”我说，“我得回去。”
“为什么？”乔说。
我回答道：“去把小艾伯特带上。”
他们说我不能这么做，还生气了。
但我不在乎。
我知道他们会等我的。
你看，我在这里呆了二十五年了，我知道背面通向山的小路，而查利和乔却不知道。
这就是他们想和我一起逃的原因。
于是我回去带上了小艾伯特。
他不能走路，不能说话，除了流口水之外什么都不会做，我只能把他抱在怀里。
我们继续前行，经过了最后一片干草地，那是我去过最远的地方。
之后，树木和灌木丛变得十分茂密，我也找不到任何小径，我们就顺着牛的足迹往下来到了一条小河边，然后翻过了“家”土地尽头的栅栏。
我们爬上河对面的大山。
山上全是大树，没有灌木丛，但山上落满了枯叶，又陡又滑，我们几乎寸步难行。
不久我们就来到了一个真正糟糕的地方。
那个地方只有四十英尺宽，一不小心就会摔到一千英尺以下，亦或是一百英尺以下。
但是无论如何，你不会直接摔下去——只是滑下去罢了。
我带着小艾伯特第一个过去的。
紧接着是乔。
但查利刚走了一半就害怕得坐了下来。
“我要抽风了。”他说。
“不，你不会的，”乔说，“因为如果你要抽风的话，你就不会坐下来了。
你一直都是站着抽风的。”
“这次抽风不一样。”查利说着说着就开始哭了起来。
他不停地抖动着自己的身体，但正因为他想要把自己吓得抽风，他一点也抽不起来。
乔急了，张口就骂。
但一点作用也没有。
于是我用柔和亲切的声调劝说查利。
这才是对待弱智的办法。
如果你发火，他们的情况只会更糟。
我知道。
我自己就是那样的。
这就是为什么博普太太几乎要被我气死了。
因为她对我发脾气。
就快到下午了，我知道我们得继续上路了，所以我对乔说：
“过来，别骂了，抱着艾伯特。
我过去把他带过来。”
我也确实带他过来了；但他害怕极了，头晕眼花的，在我的帮助下，他才手脚并用地爬了过来。
我把他弄过来之后，又抱起了艾伯特，这时我听见有人大笑，于是就朝下看。
一对男女坐在马背上抬头看我们。
那个男人的马鞍上别着把枪，而哈哈大笑的是那个女人。
“到底是谁？”乔有些惊慌地问，“有人来抓我们？”
“闭上你的臭嘴。”我对他说，“那个男人是这片农场的主人，他还写书。”
“你好啊，恩迪科特先生。”我往下冲着他说。
“你好，”他说，“你们在这干什么呢？”
“我们在逃跑。”我说。
于是他说：“祝你好运，但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回去。”
“但我们这次真的要逃跑。”我说。
接着，他和他的妻子大笑起来。
“好吧，”他说，“还是祝你们好运。
但天黑的时候小心狗熊和美洲狮，别让它们捉住你们。”
然后他们大笑着骑马离开了，很开心的样子；但我想他要是没说狗熊和美洲狮的事就好了。
转过这座山之后，我们发现了一条小路，于是我们加快了脚步。
查利不再有要抽风的迹象，却开始笑着谈论金矿。
麻烦的是小艾伯特。
他的个头几乎跟我一样大。
你看，一直以来我都叫他小艾伯特，但他在慢慢长大。
他太沉了，我都跟不上乔和查利了。
我当时上气不接下气。
因此我告诉他们必须轮流背他，他们却说他们不愿意。
于是我说如果我把他们丢下，他们就会迷路，美洲狮和狗熊就会吃掉他们。
查利看起来当场就要抽风了，而乔说：“把他给我吧。”
之后，我们就开始轮流背小艾伯特。
我们接着向上爬。
我觉得这里没有什么金矿，但是如果当时我们没有迷路，天没有黑，也没有因为小艾伯特而累得精疲力尽的话，我们也许已经到达了山顶，找到了金矿。
许多弱智都怕黑，乔说他要在那里抽风了。
只不过他并没有抽风。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幸的男孩。
他想抽风的时候从来没有抽过风。
有的弱智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抽好几次风。
不久天就黑了，我们也饿了，但我们没有火。
你看，他们不让弱智带火柴，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发抖。
我们从来没有考虑到会挨饿。
你看，弱智总是吃现成的饭菜，这就是为什么当个弱智比靠自己维持生计要好。
最糟糕的事情，就是安静。
而有一件比这还糟的事，那就是声音。
每安静一会儿就会响起各种各样的声响。
我觉得是兔子的声音，但灌木丛里发出的响动却像是野兽——你知道，沙沙声，砰砰声，撞击声，劈啪声，诸如此类。
先是查利抽了次风，这次是真的，然后是乔，他抽得很厉害。
在“家”的时候，大家都在一起，我不介意有人抽风。
但是漆黑的夜里，身处树林中就不一样了。
你听我说，不要跟弱智病人一起去找金矿，即使他们是高级病人。
这是我度过的最可怕的一夜。
乔和查利不抽风时，他们就假装抽风，在黑暗中我看不清楚，冷得发抖在我看来也像是在抽风。
我也抖得厉害，我甚至以为自己也抽风了。
小艾伯特没有东西吃，只是不停地流口水。
我从没见过他的情况那么糟糕。
哎呀，他那只左眼被眨巴得都要掉出来了。
我看不见，但我能从他的动作看出来。
乔只是躺在地上骂呀骂的，而查利则哭着希望回到“家”去。
我们没有死，第二天早上沿着原路返回了。
小艾伯特沉得不得了。
威尔逊医生恼怒得不得了，说我、乔还有查利是这个机构里最坏的弱智。
但那时弱智病房的护士斯特赖克小姐只是抱着我大哭。我回来了她是那么高兴。
就在那时我想也许我会娶她。
但是仅仅一个月过后，她就嫁给了从市里过来修理新医院排水沟的水管工。
小艾伯特有两天都没眨巴他的左眼，他的眼睛太累了。
下一次逃跑，我要直接翻过那座山。
但我不会和弱智病人同行了。
他们无可救药，只要一害怕或是一兴奋就会猛烈地抽搐。
但我会带着小艾伯特一起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离开他就无法生活。
不管怎样，我不准备逃走了。
弱智病房比金矿要好，而且我听说有一个新护士要来。
另外，小艾伯特现在比我的个头还要大，我不能抱着他翻山越岭了。
他每一天都在长大。
这真让人惊讶。
再见，杰克！
夏威夷是一个奇怪的地方。
社会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说是颠倒的。
尽管有些事情是正确的。
它们几乎是太正确了。
但是事情还是有点混乱。
那里有一群极其独特的人——“传教帮”。
在夏威夷，那些无名的、寻求苦难的传教士竟成了富有的贵族的贵宾，这让人相当震惊。
但这是真的。
那些谦卑的新英格兰人在19世纪30年代来到这里，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即向夏威夷土人传播真正的宗教并教他们膜拜唯一真实且无可否认的上帝。
他们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也成功教化了夏威夷土人。而夏威夷土人到第二代或第三代时，实际上已经灭绝了。
这作为福音的种子结出的果实，作为那些传教士（以及他们的儿子和孙子）播种收获的果实，归那些岛屿本身所有——也属于土地、港口、城镇，以及甘蔗种植园：那前来送生命食粮的传道士留了下来，很快吞噬了全部异教徒。
但是那并不是我开始说到的夏威夷的奇怪之处。
只是谁提到夏威夷都免不了会涉及那些传道士。
杰克·克斯代尔，就是我想谈论的人物，他出生在一个传教士家族。
那是从他奶奶那边算的。
他的爷爷老本杰明·克斯代尔，是美国北方的一个商人，过去靠贩卖廉价的威士忌酒和方瓶杜松子酒起家，挣了一百万美元。
还有另外一件奇怪的事。
那些老传道士和老商人是死对头。
你知道的，他们有利益冲突。
但是他们的子孙通过联姻和双方共同分割这个岛屿的方式化解了矛盾。
夏威夷的生活就像一首歌。
正如斯托达德在他的“夏威夷之歌”中描绘的一样—— “你的生活如歌——命运的音符延长！每一个小岛是一节诗，整片土地是一首歌。”
他是对的。
那里的人是金色的。
土著女人是金黄色的朱诺，土著男人是古铜色的阿波罗。
他们唱歌，跳舞，全都以花为饰，以花为冠。
而且，除了那些顽固的“传教帮”，其他的白人顺从气候和太阳，而且无论有多忙，他们都喜欢唱歌跳舞，还在耳后和头发上戴上鲜花。
杰克·克斯代尔就是这群人中的一个。
他是我见过的最忙碌的人之一。
他比百万富翁还要富有几倍。
他是甘蔗大王、咖啡种植主、橡胶先驱、牧场主，岛上启动的新兴产业中的四分之三都是他倡导的。
他是一个社交人物，爱去俱乐部，拥有游艇，是个单身，此外还是个深受有适婚女儿的妈妈们喜爱的美男子。
顺便提一下，他毕业于耶鲁大学，脑子里装满了有关夏威夷的极其重要的数据和渊博的知识，在这方面懂得比我所见过的岛上其他任何一个人都要多。
他放下无穷无尽的工作，也像游手好闲的人一样唱歌跳舞，还把鲜花插在头发上。
他有勇气，还进行过两次决斗——两次都是政治方面的——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初涉政坛的毛头小子。
实际上，他在上一次革命中表现得非常可靠和勇敢，那次革命推翻了当地的王朝，而他那时应该还不到十六岁。
我之所以指出他并不懦弱，是为了让你可以充分理解后来发生的事。
我见到过他在哈莱阿卡拉大牧场的修理厂制服了一个四岁大的强壮牲畜，它两年来一直不让贵族坦普斯基的牧童牵。
而且我必须要讲述另外一件事。
那是在科纳的低处——或者相反，是在高处，因为科纳人不屑于住在低于一千英尺海拔的地方。
我们都在古德休医生小屋的门廊处。
事情发生时我正和多蒂·费尔柴尔德说话。
一条大蜈蚣——有七英寸长，我们事后测量过——从头上方的椽子上落下来并直接掉进她的头发里。
我承认，丑陋的蜈蚣把我吓得不知所措了。
我动不了了。
我的大脑也不转了。
就在那里，在离我不到两英尺的地方，那条丑陋的毒蜈蚣正在她的头发里剧烈扭动。
它随时都有可能掉到她袒露的肩膀上——我们刚吃完饭出来。
“那是什么？”她问道，开始把手伸向自己的头。
“不要！”我喊道。
“不要！”
“可那是什么啊？”她坚持问道，她从我惊恐的眼神和吞吐的话语中看出了恐惧，变得越来越害怕。
我的惊叫引起了克斯代尔的注意。
他漫不经心地向我们这边瞥了一眼，但是这一眼让他看明白了一切。
他朝我们走来，但却不慌不忙。
“请不要动，多蒂。”他轻声说道。
他做事从不犹豫不决，也不慌里慌张地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让我来帮你。”他说道。
他一只手拿着多蒂的围巾，把它紧绕在她的肩膀上，这样蜈蚣就不会落到她的紧身胸衣里了。
他的另一只手——右手——伸进多蒂的头发里，在接近她脖子后颈处抓住了令人讨厌的蜈蚣，然后他用拇指和食指紧紧抓着它，将它从她的头发里拿了出来。
这一幕可怕却又英勇的场景正是人们希望看到的。
它使我感觉心惊肉跳。
那条蜈蚣七英寸长，扭动着腿，它的身体在他手中不停地扭动翻滚，还猛撞着他的手，它就像希望获得自由的野兽一样，把身体缠绕在他的手指上，把腿刺进他的皮肤里，还胡乱抓着。
蜈蚣咬了他两次——我看见了——尽管他把它丢在路上、踩死在碎石中时还让女士们放心，说自己没有被伤到。
但是事后五分钟我在诊所看到了他，古德休医生正在为他切开伤口，往里面注射高锰酸钾。
第二天早上，克斯代尔的胳膊像桶一样粗，三个星期后才消肿。
这一切都和我的故事无关，但是我不能省略这些，为的是证明杰克·克斯代尔绝对不是个懦夫。
这是我见过的对勇气最清楚的展示。
他从不慌里慌张。
他总是微笑着。
他把拇指和食指伸到多蒂·费尔柴尔德的头发里时是那么愉快，仿佛那是一盒咸味杏仁似的。
然而我注定要看到这个人被恐惧击中，那种恐惧比我在多蒂·费尔柴尔德头上看到那只扭动着身子并在她眼睛和紧身胸衣上方晃来晃去的蜈蚣时的恐惧还要严重一千倍。
我对麻风病感兴趣，而克斯代尔在这个方面就像岛上任何其他的话题一样，有着渊博的知识。
实际上，麻风病是他的爱好之一。
他强烈支持到莫洛凯岛定居，岛上所有的麻风病人都被隔离到那里。
在煽动者的煽动之下，当地人对此事有很多交流和感受，担心莫洛凯岛那里会很残酷。那里的男人和女人不仅被从亲朋好友身边赶走，还不得不被永生监禁直至死亡。
那里没有死刑撤销令，也没有减刑。
“放弃希望”几个字写在了莫洛凯岛的入口。
“我跟你说，他们在那里很快乐，”克斯代尔坚持这样认为，“他们的境况比他们那些不在莫洛凯岛的身体健康的亲朋好友要好得多。
说莫洛凯岛恐怖的，全是在胡说八道。
我可以带着你去看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中的任何一家医院或者贫民窟，那里要比莫洛凯岛令你恐怖一千倍。
那些生不如死的人！
那些曾经还是人类的生物！
胡说！
你应该看看那些活死人在七月四号赛马的情形。
他们中有些人拥有船。
有个人还有油汽艇。
他们除了好好享受生活外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食物、住所、衣服、医务护理，他们什么都有。
他们是这片领土的守护者。
他们那里的气候比火奴鲁鲁的还要好，而且风景壮丽秀美。
我并不介意去那里度过余生。
那是一个好地方。”
所以克斯代尔认为那些麻风病人是快乐的。
他不害怕麻风病。
这是他自己说的，还说对于他或者任何一个白人来说患上麻风病的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他事后也承认他的一位老校友艾尔弗雷德·斯塔特感染了麻风病，去了莫洛凯岛，并死在了那里。
“你知道的，在以前，”克斯代尔解释道，“麻风病是没有确定的检测方法的。
任何不寻常或者不正常的症状都足以使一个人被送到莫洛凯岛。
这导致许多跟你我一样没得麻风病的人被送到了那里。
但是现在他们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健康委员会的检测绝对可靠。
有趣的是他们一发现这个检测方法就立即到莫洛凯岛应用它了，结果他们发现许多人并没有患麻风病。
这些人被立即驱逐了。
他们高兴离开吗？
他们离开那个拓居地时比他们从火奴鲁鲁离开去岛上的时候哭得还厉害。
有些人拒绝离开，但他们真的必须被赶走。
其中有一个人最后甚至和一个患麻风病的女人结了婚，然后给健康委员会写了一封令人同情的信，抗议自己被驱逐出这片土地，因为没有人能像他一样把他可怜又年迈的妻子照顾得这么好了。”
“那个可靠的检验是什么啊？”我询问道。
“是细菌检验。
它就没有出错的时候。
赫维医生——他是我们的专家，你知道的——是第一个把它应用到这里的人。
他是一个奇才。
他比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了解麻风病，如果有朝一日有人发现了医治的方法，那肯定就是他发现的。
至于那个测验，那很简单。
他们已经成功分离并研究了麻风病菌。
现在他们见到它就能认出来。
他们所做的就是从疑似病人身上剪下一小点皮肤，对其进行细菌检验。
一个没有任何明显症状的人的身上可能满是麻风病菌。”
“我们都知道，此时的你和我，”我表示道，“可能现在满身都是麻风病菌呢。”
克斯代尔耸了耸肩，笑了。
“谁说的好呢？麻风病要七年的时间才能逐渐形成。
如果有任何疑问你可以去找赫维医生问一下。
他只要剪下一点你的皮肤，马上就能让你知道答案。”
后来他把我介绍给了赫维医生，赫维医生给我看了一大堆健康委员会的报告和有关那个主题的小册子，还带我去了火奴鲁鲁的接收站卡利，疑似病人都在那里接受检查，而确诊的麻风病人被留下来驱逐到莫洛凯岛去。
这样的驱逐大约每月一次，说完最后的再见之后，麻风病人被强行带到一艘叫诺伊厄号的小汽船上，被载到拓居地去。
一天下午，我正在俱乐部里写信，杰克·克斯代尔顺道来拜访我。
“我正找你呢，”他对我打招呼道，“我让你看看整个事件中最令人痛心的一面——麻风病人离开这里去莫洛凯岛时都在大声痛哭。
几分钟后他们就要登上诺伊厄号了。
但是我要提醒你，不要觉得难过。
他们真的是很悲伤，但一年以后如果健康委员会试图把他们从莫洛凯岛带走，他们会哭得更加厉害。
我们的时间还够喝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
我有一辆马车在外面。
我们五分钟都用不了就能到码头了。”
我们的马车朝码头驶去。
大约有四十来个悲伤的可怜虫，正蹲坐在纵桁上，周围都是他们的垫子、毛毯和各种行李。
诺伊厄号刚到岸，正在码头和船之间绑上一个驳船。
那块拓居地的负责人是一位叫麦克维的先生，他正监管着那些人搭船，克斯代尔把我介绍给他，还把我介绍给乔治斯医生，我在卡利的健康委员会曾经见过他。
麻风病人都很愁眉苦脸的。
大部分人的脸都很丑陋——可怕得让我难以形容。
但到处都可以看见相当好看的人，他们身上没有明显的疾病降临的迹象。
我注意到一个白人小女孩，不过十二岁，长着蓝色的眼睛和金黄的头发。
然而，她的一侧脸颊却因麻风病而肿胀。
我谈到，在一群棕色皮肤的麻风病人中间，这个小女孩是一个异类，这真是件悲哀的事，这时乔治斯医生回答道——
“哦，我不了解。
在她的生命中今天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
她来自考爱岛。
她的爸爸是个没有人性的家伙。
而既然她得了这个病，她就可以到拓居地和她的妈妈团聚了。
她的妈妈三年前被送到那里——是一个很严重的病例。”
“你不能总是从表象上看，”麦克维先生解释道，“那边的那个人，那个高大的小伙子，他看起来身体状况很好，似乎没有什么病，但是我碰巧知道他脚上有一块穿透的溃疡，肩胛骨上也有一块。
然后还有别的人——在那边，看到那个女孩的手了吧，就是正在抽烟的那个女孩。
看到她扭曲的手指了吧。
那是服麻醉剂的表现，已经侵害到神经了。
你可以用一把钝刀把她的手指切掉，或用肉豆蔻磨碎器把它磨去，她不会有一丁点儿感觉。”
“是啊，但是那个漂亮女人，在那边，”我执意问道，“她肯定没有问题吧，绝对是，绝对的。
她是那么的美丽而迷人。”
“很不幸的一例。”麦克维转过头答道，他已经和克斯代尔一起转身离开，向码头走去了。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而且是纯正的波利尼西亚人。
以我对这个民族及其特征的粗略了解，我不得不推测出她是部落首领的后裔。
她年龄不超过二十三或二十四岁。
她的线条和比例都是那么完美，而且她才刚刚开始展现出她的民族的女人所具有的魅力。
“我们都为此感到震惊，”乔治斯医生主动说，“她也是自愿报上病情来的。
没有人怀疑过她。
但是她不知怎么感染了麻风病。
我们大家都惊呆了，我向你保证。
可是，我们没有把她记录在案。
除了我们和她的家人，再没有人知道她发生了什么。
实际上，如果你问火奴鲁鲁的任何一个人，他都会告诉你在他的印象中她去了欧洲的某个地方。
是她请求我们对此事保密的。
可怜的女孩，她的自尊心很强。”
“但是她是谁啊？”我问道，“当然，从你谈论她的方式来推断，她肯定是个人物。”
“你听说过露西·莫库纽伊吗？”他问道。
“露西·莫库纽伊？”我重复道，隐约中有些熟悉的记忆。
我摇了摇头。
“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但是记不清了。”
“从没听说过露西·
莫库纽伊！　那个夏威夷的夜莺！拜托。
当然你是马拉海尼人，{1}也不指望你知道。
好吧，露西·莫库纽伊以前在火奴鲁鲁深受喜爱——甚至整个夏威夷都喜爱她。”
“你是说以前深受喜爱。”我插嘴道。
“我就是那个意思。
现在她完了。”他遗憾地耸了耸肩。
“十几个外族白种人——不好意思，是白人——前前后后爱上了她。
而且我还没有算上那些普通人。
我提到的那些白人都是有地位有威望的。”
“如果她愿意的话，她本可以嫁给大法官的儿子。
你觉得她很漂亮，是吧？但是你该听听她唱歌。
她是夏威夷本土最好的女歌手。她的嗓音就像纯银，又像融化了的太阳光。
我们都爱慕她。
她第一次到美国巡回演出是和夏威夷皇家乐队一起去的。
之后她又自己去了两次——都是演唱会的事。”
“啊！”我惊叹道，“我现在想起来了。
我两年前在波士顿交响乐会上听过她唱歌。
这么说来那是她啊。
我现在认出她了。”
我被一种沉重的悲伤感压迫着。
人生充其量只是一场空。
短短两年时间，就让这个处在巨大成功顶峰的尤物沦为了一个麻风病人，等待被驱逐到莫洛凯岛。
亨利的诗句涌上我的心头——
“那可怜的老流浪汉解释着他那糟糕的持续很久的溃疡；生活，我认为，就是一个错误，一种耻辱。”
想到自己的未来，我畏缩了。
既然这样的厄运降临到露西·
莫库纽伊的身上，那么我的命运如何不会不幸呢？别人的呢？我彻底明白了我们就生活在死亡之中——生活在将死以及未死的行尸走肉之中，也将成为那一群曾经为人的生物中的一员，例如露西·莫库纽伊，她曾是波利尼西亚人魅力的典范，也曾是一个艺术家，深受人们的喜爱。
我恐怕自己一定是流露出了不安的情绪，所以乔治斯医生才赶紧向我保证他们在拓居地都非常开心。
这太荒谬了，令人难以相信。
我都不忍看她。
一小段距离之外，一个警察守卫在一条拉紧的绳索边，麻风病人们的亲戚朋友站在绳索后面。
他们不允许靠近。
没有最后的拥抱，也没有吻别。
他们来回呼唤着彼此——这是最后的讯息，是最后表达爱的话语，也是最后反复的叮嘱。
绳索后面的人们都全神贯注地看着。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所爱的人了，因为那些人是活死人，要被送葬的船带往他们的墓地莫洛凯岛去。
乔治斯医生一声令下，那些悲伤的可怜人费劲地站起身来背起沉重的行李蹒跚着走过驳船登上汽船。
那是送葬的队伍。
顷刻间绳索后面的人们开始痛哭。
那哭声令人毛骨悚然，令人心碎。
我从没有听过这样的哀号，但愿以后也不会再听到了。
克斯代尔和麦克维仍然在码头的另一头，他们郑重其事地聊着——当然，谈的是政治，因为他们两个都极其迷恋这个特别的游戏。
当露西·莫库纽伊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偷偷看了她一眼。
她过去真的很漂亮。
按照我们的标准，她很漂亮，而且——她是几代人里才能出现一朵的那种奇葩。
而在所有女人当中，竟是她注定要去莫洛凯岛。
她径直走上船，走到船尾的空甲板上，麻风病人们聚集在栏杆处，正在朝着他们岸上的至亲大声痛哭。
绳索被解开，诺伊厄号开始驶离码头。
哭声渐大，如此悲痛和绝望！
我正下定决心再也不要亲眼目睹诺伊厄号启航，这时麦克维和克斯代尔回来了。
克斯代尔的眼睛闪着光，嘴上也掩不住愉快的微笑。
显然他们对刚才所谈论的政治话题很满意。
绳索被扔到一边，悲伤的亲人们现在都聚集到我们两旁的纵桁边上。
“那是她的母亲。”乔治斯医生指着站在我旁边的一个老妇人轻声说道，她来回轻轻摇晃着，并注视着汽船，直到她那被泪水模糊的双眼再也看不到那船。
我注意到露西·莫库纽伊也在痛哭。
她突然停住哭泣，注视着克斯代尔。
然后她用一种可爱又优美的方式伸出双臂，奥尔佳·内瑟索尔就是用这种方式拥抱观众的。
她张开双臂，喊道：
“再见了，杰克！再见！”
他听到了呼喊声，看了看。
从来没有人遭遇过比这更具毁灭性的恐惧。
他在纵桁上站不稳，脸色变得煞白，一直白到头发根，他就像在衣服里萎缩干枯了一样。
他举起双手呻吟道：“我的天啊！我的天啊！”然后他使了很大的力气控制住了自己。
“再见了，露西！再见！”他喊道。
他站在码头那里，一直朝她挥着手直到诺伊厄号完全消失，在她身后的栏杆旁排列着的人们的脸庞变得模糊不清。
“我以为你知道呢，”麦克维说道，他一直好奇地注视着克斯代尔。
“所有人中，你应该知道的啊。
我以为你是因为这个才来的呢。”
“我现在才知道，”克斯代尔十分严肃地说，“马车在哪里？”
他很快地——小跑着——朝它走去。
我自己也必须小跑着才能赶得上他。
“到赫维医生那里去，”他告诉马夫道，“能开多快就开多快。”
他瘫坐在座位上，气喘吁吁。
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他的双唇紧闭，额头和上嘴唇上都渗出了汗。
他好像处在某种可怕的痛苦中。
“看在上帝的份上，马丁，让那些马快点跑！”他突然叫道，“用鞭子抽它们！你听见了吗？用鞭子抽它们！”
“它们会累坏的，先生。”
马车夫抗议道。
“那就让它们累坏吧，”克斯代尔回答道，“我会好好赏你并且给你付罚款。
鞭打它们吧。
那就对了。
再快点！再快点！”
“我以前竟不知道，从不知道。”他嘀咕着，跌坐回座位上，用颤抖的双手擦去汗珠。
马车在急转弯处颠簸起伏，摇摇晃晃而且东倒西歪，速度飞快，让人都不能交谈了。
再说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但是我可以听到他一遍一遍地嘀咕道，“我以前竟不知道。
我以前竟不知道。”
